各有关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1年中国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各项工作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谁承包、谁负责”、“谁承办(牵头组织)、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2011年中国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安全监管职责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承包各项活动及相关工程项目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对承包的活动和相关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要安排专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审查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质量验收,并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存在。要建立每个重点部位、每个关键环节、每项具体活动以及整体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和专门领导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在每一项工程项目阶段性完工后,要按规定向本级政府相关行业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写出书面自检报告和验收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对相关行业执法监管部门提出的各种整改指导意见,要坚决整改到位,保证不让工程项目和相关设施“带病”投入各类正式活动,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负责整体承包的企事业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 、承办活动的县(市)区政府和承办 (牵头组织)部门的直接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花会办、市旅游局等文化旅游节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职责,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相关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验收、同时讲评,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并及时报告文化旅游节组委会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各牵头单位应牵头制订大型活动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行业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市公安、住房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消防等部门,作为文化旅游节各类活动的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督管理职责以及文化旅游节活动方案中的分工职责和要求,对现场所有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对到期拒不整改的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依法给予顶格经济或治安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公安部门要按大型活动的规定和要求,严把审批程序,重点防范拥挤踩踏和交通堵塞等事件发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组织专家检查技术质量,重点防范搭建(安装)工程项目及设施垮塌等事故发生。
消防部门要对各类活动场所及设施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监督检查,重点防范各类火灾发生。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组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对各类特种设备和其他相关设施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防范各种设备、设施发生事故。
供电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配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类活动输配电线路和终端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防范用电量超负荷和用电故障导致的触电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报告文化旅游节组委会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并按要求参加市领导及文化旅游节组委会或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联合安全监督检查。
四、综合监督与责任追究
市安委会办公室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和协调职责,组织相关专家为文化旅游节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市安全监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消防、供电等部门对主要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组织市安全监管、监察、公安等部门对文化旅游节各类活动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等行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