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市编制的4个有关牡丹的生产标准通过省标准审定会专家组审定。
这4个标准中,《洛阳牡丹种苗生产技术规程》、《洛阳牡丹盆花催花技术规程》通过审定成为省级地方标准。《洛阳牡丹种苗质量标准》、《洛阳牡丹盆花质量标准》为2002年颁布省级地方标准,此次通过修订。
专家组认为,目前,牡丹种苗质量、嫁接、分株和容器栽培,牡丹的盆花质量和盆花催花技术等方面尚无国家和行业标准,而牡丹种苗质量和牡丹盆花质量的现行地方标准却滞后于当前生产水平。在此情况下,制定牡丹种苗生产和盆花催花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对现行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十分必要。通过审定的洛阳牡丹标准和修订标准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对进一步规范牡丹生产、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保证产品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石蕴璞 王占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