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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版:福民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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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民 为民创建 持续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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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创建为民 为民创建 持续创建
  为深入贯彻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福民强市、贵在持续”,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创建为民、为民创建指导思想和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工作要求,市创建指挥部组织10个城区政府和一批市直重点委局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不断提升,请全市人民监督。市创建办将一如既往坚持不间断督查暗访、媒体曝光、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坚持创建工作月分析和排名公示制度;坚持环境创优季民调制度。确保所有承诺落到实处,现将各单位承诺公示如下:

  涧西区承诺书

  责任人:王自文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

  1.完成安徽路道路改造任务(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2.完成广州路道路改造任务(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3.完成徐家营路道路改造任务(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4.完成豫北一路道路改造任务(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5.完成48个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抓好社区物业全覆盖(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6.完成50个公厕、7个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7.完成年度保障房建设任务(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建立市政设施巡查及病害处理机制,保证市政道路畅通。

  2.落实“三包五不准”责任制,环卫做到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容市貌做到“八无”: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扯乱挂、无粘贴小广告、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

  3.进一步强化专职巡防机制,切实推进技防网络全覆盖,全面实施楼院封闭,落实社区巡防、门卫管理等制度,夯实平安建设基础。

  三、市民诉求办理。保证市民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完善《涧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保证创建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制度约束;保证各项公益设施、文化设施完好并发挥作用。

  若完不成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问责。

  西工区承诺书

  责任人:陈淑欣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

  1.保障性住房建设:廉租房建设,10月底前完成1672户保障户数,发放住房补贴148.6706万元,实物配租家庭达到162户;公租房建设,1000套公租房年底前完成工程量的50%。

  2.新建的47个公厕年底前全部对外开放,确保全区109个公厕、25个垃圾中转站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年底前完成扩建道路3条,提升改造6条。

  4.年底前完成36个居民庭院提升改造任务,实现庭院路平、灯明、水通;实现“五有一封闭”,即有保洁人员、有门岗、有路灯、有宣传栏、有活动场所,庭院实行封闭管理。

  5.区属各类公益性活动场馆,全部实行免费对外开放。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落实“三包五不准”责任制,市容市貌做到“八无”: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扯乱挂、无粘贴小广告、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

  2.提升环卫保洁水平: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20%以上,环卫保洁至22点,窗口地区、繁华地段经营活动不结束,保洁作业不中止;实行环卫分班作业机制,增加保洁人员970名,道路清扫由两班作业改为三班作业。

  3.年底前对46条区属道路实现精细化管理。

  4.果品箱保有量达到规范要求,完好率达98%。

  5.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持续做好志愿者助交通服务,协助维护好交通秩序。

  三、市民诉求办理。保证市民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持续创建

  1.按照管理责任明确化、管理队伍专业化、管理标准精细化、管理标准高效化,建立和完善市容市貌、道路清扫保洁、居民庭院、五小单位、农贸市场、道路维护提升、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七个大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

  2.加大监督监察和问责追究。坚持创建周例会制度,实行创建工作日检查、周巡查、月讲评、季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及日常暗访机制和问责追究机制。

  若完不成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问责。

  老城区承诺书

  责任人:钱群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

  1.按时完成黄梅路、精华路、万安街等17条区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完成时限:2011年10月底)。

  2.按时完成邮电巷、仓储巷、大众前街等14条社区道路提升工作(完成时限:2011年10月底)。

  3.完成行政服务大厅提升工作(完成时限:2011年10月底)。

  4.完成58个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0日)。

  5.完成在建的30个公共厕所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时限:2011年11月15日)。

  6.加强社区治安和日常管理。让市民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三包五不准”责任制,环卫做到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容市貌做到“八无”: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扯乱挂、无粘贴小广告、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

  三、市民诉求办理。保证市民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完善《老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实施细则》。把持续做好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创建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保证各项公益设施、文化设施完好并发挥作用。

  若完不成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问责。

  瀍河回族区承诺书

  责任人:张文选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

  1.城市道路提升和路灯改造,确保10月底前20条区管道路精细养护达标,完成15条背街小巷及社区道路整治提升任务,22条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到位。

  2.旧小区提升改造,确保11月底前高标准完成76个居民住宅小区提升改造任务。

  3.区财政投入500万元,新建公厕16个,垃圾中转站3个以及多功能洗扫车、生活垃圾运输车等环卫基础设施。

  4.扩大牡丹种植面积,10月底前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绿地增植牡丹1.5万株。

  5.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的治理,购置非法小广告清洗机及追呼设备。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三包五不准”责任制,环卫做到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容市貌做到“八无”: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扯乱挂、无粘贴小广告、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

  2.坚持创建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创建例会,听取汇报,进行讲评。继续实行区领导分包创建重点工作、区直委局分包社区(村)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从上至下严密组织,层层落实。

  3.增强保洁队伍力量,区财政每年拿出50.6万元补贴乡和街道办事处,用于背街小巷的卫生保洁,同时,区财政安排264万元新招收200名保洁人员,加强主次干道保洁力量。

  4.区财政安排176.7万元招收120名文明监督员,严格落实“米长制”,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现象反弹。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对全区12个乱点、难点进行责任明确,分别指派1名干部和2名城市监管员分包治理。

  5.严格市场管理。由各办事处副书记负总责,继续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管理。

  6.保证各项公益设施、文化设施完好并发挥作用。

  三、市民诉求办理。保证市民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完善《瀍河回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实施细则》。把持续做好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创建工作经费不减,人员不减,力度不减;继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区纪委为主,区绩效办、区政府督查室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天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若完不成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问责。

  洛龙区承诺书

  责任人:李钢锤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

  1.区政府投资600万元,对22个社区居民庭院环境进行改善,11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提升工作,实现路平、灯明、水通、整洁、安全等目标。

  2.10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增87个公厕的建设任务,有效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

  3.11月底前完成新建5个垃圾中转站工程。

  4.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学校的公益设施按规定免费开放。文化、工商、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对网吧加强监管,确保无未成年人上网及消防安全。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环卫做到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容市貌做到“八无”: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扯乱挂、无粘贴小广告、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

  2.增加500名环卫工人,10月中旬前新购2辆大功率、多功能垃圾洗扫车,1辆垃圾运输车,进一步提升环卫基础设施标准。

  3.每个农贸市场增加清扫保洁人员3名,做到卫生整洁;市场发展中心、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督查,保证入市农产品安全卫生以及市场的经营有序。

  4.沿街门店管理,坚持创建督导员制度,保持全区350名创建督导员不减少,工作标准不降低;督促沿街门店“三包五不准”制度的落实。

  5.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重点路口配备创建志愿者,促进交通畅通,最大限度减少乱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不文明现象。

  三、市民诉求办理。保证市民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完善《洛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强化区、乡、村三级创建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完善并落实网络化管理、千分倒扣、督查巡查、责任追究等创建制度,切实建立行之有效的创建长效机制。

  若完不成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问责。

  吉利区承诺书

  责任人:吴立刚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

  1.年底前完成大港路北延工程。

  2.年底前开工建设泰安路西延工程。

  3.年底前完成城市区燃气主管网建设工程。

  4.年底前完成康乐社区二生活区和安居小区改造工程。

  5.年底前建成投用新一小和青少年活动中心,打造吉利教育的窗口和亮点。

  6.建成锦屏岭大型提灌站,增加1000亩可灌溉农田,有效改善西部岭区生产条件;大力发展西部岭区林果业,改善林业生态环境,增加群众收益;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西部岭区2个自然村的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问题。

  7.免除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农合参合费。

  8.为全区群众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

  9.为全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提高孤儿补贴标准。

  10.为城区低保困难家庭发放燃气接驳费补贴。

  11.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年底前建成投用乡文化站,完成全区农家书屋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大院建设。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三包五不准”责任制,环卫做到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容市貌做到“八无”: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扯乱挂、无粘贴小广告、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

  2.加大交通秩序治理力度,继续强化交通城管志愿者工作,确保区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有序。

  3.进一步加大环卫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我区环境卫生质量,保持市容整洁。

  4.继续开展占道经营、占道堆放、户外广告、施工工地管理等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三、市民诉求办理。保证市民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完善《吉利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完善单位自查、专项督查、区领导带队检查的三级督查体系。及时发现问题,限时解决,对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吉利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及环境创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问责。

  若完不成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问责。

  高新区承诺书

  责任人:贺敏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

  1.完成孙辛路路面整修工程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底)。

  2.完成创业路、南苑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底)。

  3.完成浅井南路与南苑西路打通工程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底)。

  4.完成区内部分路段整修工程(完成时限:2011年10月底)。

  5.完成华夏路建设拆迁和垃圾清运工作(完成时限:2011年10月底)。

  6.完成银川路建设拆迁和垃圾清运工作(完成时限:2011年10月20日)。

  7.完成天津南路建设拆迁和垃圾清运工作(完成时限:2011年10月底)。

  8.完成青岛路建设拆迁和垃圾清运工作(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9.完成公租房建设500套(完成时限:2011年底)。

  10.保证保障性住房周山新城开工建设(完成时限:2011年底)。

  11.完成8个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0日)。

  12.完成在建的15个公共厕所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时限:2011年11月15日)。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三包五不准”责任制,环卫做到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容市貌做到“八无”: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扯乱挂、无粘贴小广告、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加强社区治安和日常管理。让市民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市民诉求办理。保证市民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完善《高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实施细则》。把持续做好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创建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保证各项公益设施、文化设施完好并发挥作用。

  若完不成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问责。

  经济开发区承诺书

  责任人:李新红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

  1.年内确保完成市定各项征地拆迁任务,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项目操作程序,充分尊重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依法、阳光、和谐征迁,使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年内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尽快理顺开发区公安体制,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体系,增强辖区群众安全感。

  3.年内完成全部市定辖区内区管道路、背街小巷和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

  4.在新区管委会要求的时限内,全力推进中国移动信息产业园、生态商务区、恒生科技园、国药集团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上述项目建成后,提供不低于10万个就业岗位,重点解决大学生和辖区失地群众就业问题。

  5.在新区管委会要求的时限内,全力推进第五人民医院、国际学校、区实验小学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重点缓解辖区群众看病难,上学难问题。

  6.在新区管委会要求的时限内,全力推进潘村、大东村村民安置小区及市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进度,重点解决辖区群众尤其是被征迁群众住房问题。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三包五不准”责任制,环卫做到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容市貌做到“八无”: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扯乱挂、无粘贴小广告、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

  2.抓好露天烧烤、建筑工地扬尘抛洒等突出问题治理,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3.在新区管委会要求的时限内,全力推进辖区道路、垃圾中转站、公厕、水系、绿地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

  三、市民诉求办理。保证市民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完善《经济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入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在“人、财、物”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充足保障,加大内部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力度只强化不弱化。

  若完不成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问责。

  龙门园区承诺书

  责任人:王永兴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

  1.年底前完成海校路排水沟清淤加盖。

  2.年底前完成河东社区内路面硬化。

  3.年底前完成原龙门啤酒厂家属院地面硬化。

  4.年底前完成龙门街菜市场路提升改造。

  5.10月底前完成龙门中街维修。

  6.11月底前完成河西景观路维修。

  7.12月底前完成龙门滨河路维修。

  8.落实未成年人优惠政策,身高1.4米以下的未成年人可直接进入景区参观,中小学校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参观时,提前与景区接待科预约后免票参观,中小学校组织爱国主义教育集体参观时,提供义务讲解。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三包五不准”责任制,环卫做到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容市貌做到“八无”: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扯乱挂、无粘贴小广告、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

  2.严格按照《全国文明风景区标准》与《5A级风景区标准》,强化景区管理,狠抓优质服务,争取实现景区旅游服务零投诉。10月开展职工文明服务培训,11月开展商户文明经商教育。及时公布景区重大旅游信息。

  3.维护旅游设施,确保设施良好。及时更换图形信息符号标志,定期凿毛旅游步游道,排除山体危石,定期排查加固步游道护栏,定期安检景区电瓶车、游船。

  三、市民诉求办理。保证市民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完善《龙门园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实施细则》。把持续做好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创建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保证各项公益设施、文化设施完好并发挥作用。

  若完不成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问责。

  伊滨区承诺书

  责任人:刘冠瑜

  一、为民办实事事项

  1.确保完成全年征地任务,完成拆迁面积210万平方米。

  2.把社会保障工作的推进和就业服务工作融入到征地拆迁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养老、医疗、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惠民政策,营造和谐征迁局面。

  3.实施好福民工程安置小区建设,保质量,保进度,确保在建1-4号小区年底封顶48幢,其他小区全面进入施工阶段。

  4.加快实施掘丁路改造工程,提升城乡一体化区域交通条件。

  5.加快三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度,力争今年完成投资3.85亿元。

  6.坚持“三篇文章一起做”,确保全年完成土地流转2.6万亩以上,发展牡丹连片种植1万亩以上。

  7.加快做好南兆域和伊河生态廊道高效观光农业试点区域建设,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三包五不准”责任制,环卫做到一日两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容市貌做到“八无”: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扯乱挂、无粘贴小广告、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

  2.全面完善城镇管理、禁烟、病媒生物防治、“五小”治理、交通秩序、公共秩序、治安秩序、宠物管理、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管理等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紧紧围绕“两个基本点”自查自纠,落实创建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注重从细节入手,制定整改措施,集中整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散装车辆抛洒污染路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实际成效。

  5.深入开展“无违法建设模范村” 创建活动,全力遏制私搭乱建行为,力争95%以上行政村成为“无违法建设模范村”。

  6.加强平安建设,重拳打击“黑恶霸痞”和“两抢一盗”,保持对刑事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确保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较上年明显下降,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市民诉求办理。保证市民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完善《伊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实施细则》。把持续做好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创建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保证各项公益设施、文化设施完好并发挥作用。

  若完不成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组织问责。

  市住建委承诺书

  责任人:孟红兵

  一、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

  1.年底前完成天津路、道北五路、经三路、郑州路、银川路、牡丹广场积水点改造、已确定的城市主要道路路口拓宽改造、东郊雨水泵站等工程建设。

  2.年底前完成310国道改扩建工程国花路至规划的西环路段地下管网建设;完成丽春路跨涧河桥梁板架设,桥梁西引线地下管网建设;完成唐宫西路跨涧河桥下部结构,东引线地下管网施工和桥梁西侧征地拆迁工作,启动道北三路建设工程。

  3.年底前完成凯旋路、中州东路、纱厂南北路、春都路、唐宫路、建设路、武汉路、联盟路人行道板铺装、南昌路(滨河路至河洛路)人行道板铺装、金业路人行道板铺装、老洛阳桥桥面维修等13项改造提升项目;完成中州东路(九龙鼎至民主街)、中州中路、启明北路和纱厂北路陇海立交桥桥栏维修、洛川街高架桥加固维修、龙鳞路、王城大道、解放路、定鼎路、景华路等10项改造提升项目。

  4.年底前完成涧河、瀍河、洛河北岸、中州渠、秦岭防洪渠、邙山防洪渠51个排污口截污工程。

  5.10月启动滨河北路建设工程。

  二、旧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

  组织各城市区和相关责任单位年底前完成旧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拆迁面积1500万平方米。3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45个旧城改造项目,2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按计划投资到位并实质性开工建设。拆迁群众补偿安置落实到位。                    (下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