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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呼之欲出 实施细则备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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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汽车“三包”呼之欲出 实施细则备受期待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国内汽车市场有望结束“三包”规定长期缺失的尴尬局面。

  汽车“三包”备受期待

  去年4月,家住孟津县的孙先生花了69800元购买了一辆轿车,可使用后问题不断,不到一年竟修了50多次。虽然他数次向经销商提出换车的要求,但商家表示“出问题可以免费维修,不能更换”。对于呼之欲出的汽车“三包”规定,孙先生赞同之余也有惋惜:“汽车‘三包’规定太有必要了,若早点出台,我就能直接把车退掉了。”

  在人们期待的同时,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细则也备受关注。车主程女士表示,她很关注包退车辆的判断标准、申请退车的时间期限等细则。

  有利于规范市场

  我市某汽车销售店工作人员说,汽车“三包”能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在此之前,消费者购车常常会因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换车辆,但由于缺乏法律约束、运输成本较高、流程复杂等原因,消费者退、换车难上加难。

  该工作人员说,汽车“三包”规定对汽车生产和销售商不会产生太大影响,而此举也有利于规范汽车市场。

  让维权有法可依

  对于即将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律师谢亮表示,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极大保护。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对汽车各方面性能充分了解,这样才能避免因为操作不当对车辆造成的损坏。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除了找销售商还可去找工商等部门进行维权。另外,汽车“三包”规定应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从而更好地帮助消费者维权。

  谢亮说,不仅仅是汽车,消费者在购买大型家用电器等贵重物品时,在维权时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国家应不断完善立法程序,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记者 王晓丹

  相关链接

  国家质检总局将于10月下旬举行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在征求意见稿中,家用汽车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整车三包有效期不超过2年或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汽车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不低于3年或者6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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