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当农民当了几十年,做梦也没想到老了国家还给发养老钱!”10月15日,嵩县木植街乡竹林村64岁的贾希显老汉拿着存折激动地说。当天,木植街乡1046名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领到今年7月至10月的养老保险金240元,共计25.1040万元。嵩县6万余名60岁以上老人将陆续领到国家发放的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保险金。
抢抓机遇,为民开启“幸福门”
国务院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嵩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牢牢抓住这个“民生改善、群众实惠”的历史机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牵头,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机遇,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010年12月,嵩县人民政府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申请,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1年县定“十大社会事业项目”。今年,根据豫人社农保【2011】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再次提出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申请。2011年7月,嵩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申报成功,标志着嵩县55万人民已经步入了社会养老的“幸福门”。
狠抓落实,为民修筑“幸福路”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是一项全新的事物。
为抓好落实,嵩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县人事局、宣传部等部门及各乡镇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广播、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县共召开各类会议170余场,与会群众达2.3万人次;先后发送手机短信18万条,散发宣传资料20余万份,举办业务培训90余场,设立咨询点100个。该县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让这项惠民政策人人皆知。
同时,该县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经办机构,制定了业务流程,规范了经办程序,对全县318个行政村、5个社区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进行清查,并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逐一核对,建立台账,夯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
为提高参保率,县、乡、村三级共同努力,以保费征缴为出发点,以群众得到实惠为落脚点,形成党员干部带头缴、村组干部帮忙缴、子女主动缴、父母积极缴的良好参保缴费氛围。同时,该县采取以发放促缴费等形式,通过身边发生的真事、身边人得到的实惠,现身说教,促使群众积极参保、主动参保、自觉参保。
成效卓著,嵩州遍开“幸福花”
嵩县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成果。一个月来,全县已参保登记20.5万人,征缴保费2100多万元,全县6万余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正在陆续办理领取手续。截至目前,木植街乡60岁以上的1597名老人已经顺利领到存折。
特约记者 王世光 通讯员 王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