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获悉,我市公安机关日前成功破获一起盗挖古墓案件,犯罪嫌疑人巴某、贾某已被批准逮捕。经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盗挖古墓系唐代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这是我市公安机关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破获的一起典型案件。去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以“保护民族珍贵文化遗产,保障我市文物安全”为己任,坚持打防结合,多策并举,有效保护了我市文物安全。一是组织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去年年初,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市文物犯罪形势,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田野文物和盗掘古墓葬犯罪专项行动;今年6月初,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均取得明显效果。二是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全市公安机关对文物犯罪案件如实立案,立案一起、侦办一起,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三是加强宣传,严密防范。全市公安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意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古墓区、文物集中区,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堵塞防范漏洞。
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7起,其中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2起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全部破获;共抓获文物犯罪嫌疑人74人,其中移送起诉53人;共缴获各类文物57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15件。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