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银川11月1日专电(记者 任玮 张亮)继10月23日农行宁夏分行员工马少栋提供虚假收入证明骗购经济适用房被查处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于10月31日再次查处了宁夏银行一员工骗购经适房的行为。
日前,在调查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员工马少栋骗购经适房事件过程中,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发现,用微博举报马少栋的名为“XX银川经适房”的网民再次爆料,举报宁夏银行员工焦志龙有骗购经适房行为。
11月1日上午,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了《关于宁夏银行员工焦志龙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调查处理意见》。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认为,焦志龙未据实提供申报材料,以无固定工作名义申报经适房并提供虚假收入证明,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决定取消其经适房购买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