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市创建办接到市委第202期《每日汇报》和群众反映,组织督查人员对位于定鼎北路立交桥两侧人行道路灯长期不亮进行核实,发现该问题确实存在,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出行。
此问题反映出市公用事业局在城市管理上仍有死角和盲区,发现问题和快速处置问题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导致部分道路上的路灯不亮,给路人通行带来安全隐患。鉴于此,经市创建办研究,决定责成市公用事业局对具体责任领导给予诫勉谈话,处理结果于11月7日12时前报市创建办,并要求本通报一周内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市创建办将跟踪问效。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为民创建、持续创建意识,把各级干部思想统一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诉求无难事”的为民创建理念上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抓紧落实、迅即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良好的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