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9版:社 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老人错峰乘公交,为“上班族”让路
阴雨天气今天结束
我们何以回报“温暖的倡议”
17路、32路 公交车改线
连接“网上网下” 架起“沟通之桥”
消防演练 防范于“未燃”
养子的抉择:两边都尽孝
遇到咳嗽别大意
“洛阳小红帽”情暖大山深处
“家庭同乐日”, 寄养家庭同欢乐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 年 11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养父母一家人帮赵建洲找到了家人,面对养育之恩和生育之恩,他的选择令人欣慰——
养子的抉择:两边都尽孝
  核心提示

  那些与亲人失散多年的人,总是梦想着重聚的那一天。可当那一天真正到来,当没有血缘关系的养育之恩和血脉相连的生育之恩狭路相逢时,如何才能保护双方感情都不受伤害?

  洛宁县上戈镇柏树嘴村一对养父母帮养子成功寻亲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

  赵建洲母子即将重逢

  4日,本报以“养父母的抉择:帮‘儿子’找亲人”为题,报道了柏树嘴村董玉林、王麦丛夫妇收养了近30年的“儿子”董耀武(本名赵建洲)在热心人帮助下赴河北寻亲一事。

  今日,赵建洲将和舅舅葛天宝坐上列车奔赴新疆乌鲁木齐,与阔别数十载的亲生母亲重逢。

  董家女儿董雪霞陪赵建洲一同赶赴河北。她说,4日4时20分,他们抵达保定车站,见到了专程来接他们的“宝贝回家网”河北地区志愿者。次日上午,他们一行前往保定市顺平县安阳乡新建村。4日10时许,在顺平县公安局民警帮助下,他们见到了赵建洲的舅舅、大姨、叔叔等亲人。亲人们拿出赵建洲亲生母亲葛姿英年轻时的照片,赵建洲见后顿时失声痛哭。之后,赵建洲与葛姿英通过网络进行了视频通话。

  据亲戚们讲,当年赵建洲走失后,赵建洲的亲生父母不断在新疆和河北等地的媒体刊登寻人启事,打听儿子下落,但没有音讯,母亲葛姿英因此患病。2009年3月,父亲抱憾离世。

  养母一家人的大爱让他寻亲成功

  与亲人失散多年何以能重聚?采访中我们感到,赵建洲能够最终寻亲成功,主要得益于养母及其家人的大爱。

  董玉林、王麦丛夫妇含辛茹苦养育赵建洲近30年,然而,他们始终没有“私己”之心,也并未阻挠长大成人的赵建洲寻亲。相反,养母一家还千方百计地帮助他找亲人。

  养母王麦丛曾说:“不管我将来怎么样,只要他好,就随他的愿。”

  许多人都觉得养育之恩要大于生育之恩,因为“养”更为不易。因此,生活中人们往往会选择“养”的一方;也有些“养”的一方不愿为养子女揭开身世之谜。

  洛阳师范学院社会学者安峰说,俗话说“养儿防老”,赵建洲养母年事已高,更需要有人陪在身边照顾。其实,养母完全可以用近30年的养育之恩影响赵建洲的寻亲念头,没人会指责她的“私己”立场,这也不会妨碍他们之间的感情。养母之所以流泪“放手”,主要基于传统伦理道德中“血浓于水”的亲情观念,这已突破了“私己”之爱的局限,显示了一种人间大爱。

  他将“两边都尽孝”

  5日,赵建洲与亲人们的拥泣相见,让寻亲有了圆满结局。然而,面对养育之恩和生育之恩,赵建洲将如何抉择?赵建洲的答案是:“我以后两边都会走动,对两家人都要尽孝。”

  董雪霞说,在她陪同哥哥踏上寻亲路前,她和母亲都曾想过,毕竟“血浓于水”,何况当年哥哥的走失是意外而非遗弃,如果哥哥想要回到亲生母亲身边,即便她们不舍,也要尊重哥哥的意愿,让他自己来选择,这也是父亲董玉林临终前的嘱托,哥哥最终的选择让她们很欣慰,也十分理解。

  其实,对于赵建洲的答案,我们并不感到意外。赵建洲曾告诉我们,养父母一直视他为亲生骨肉。对于他要找到亲生父母的心愿,养父母一家不仅没有反对反而提供帮助。虽然自己经济能力有限,但一定会摸着良心做事,将来要把两边的老人都孝敬好。

  赵建洲的选择令人欣慰,这也是基于“养”的一方所彰显的无私大爱,才使他能作出两方兼顾的选择。 记者 张喜逢 鲁博

  相关链接

  情理之外说法理

  对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在法律关系上的认定主要有哪些情况?我们请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刚向您解释。

  【情况一】收养关系解除,被收养人仍有义务须履行

  根据《收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是拟制血亲关系,是基于收养的事实而发生,也可以基于解除收养关系的事实而消灭。收养关系一旦解除,就解除了拟制的血亲关系,双方不再存在亲属关系。但是,收养是一个事实,双方当事人经历了收养的事实,特别是收养未成年子女,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相互之间的供养关系的事实,是不能否认和推翻的。

  因此,尽管在收养关系存续较长时间后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原收养人年老体衰无生活来源时,原收养人有权请求原被收养人承担一定的经济扶助义务。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情况二】养子女有权利寻亲生父母

  根据有关规定,具备行为能力的成年养子女有权利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养父母不能强加干涉阻挠。同时,从道德规范层面而言,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养父母有责任去帮助养子女寻找亲生父母。

  【情况三】被遗弃子女没义务赡养亲生父母

  对亲生父母遗弃子女,亲生父母本身是有过错的,即可视为犯了遗弃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遗弃自己并从未抚养自己的亲生父母,被遗弃子女没有赡养义务,亲生父母也无权要求被遗弃子女为他们提供经济补偿。    记者 张喜逢 鲁博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