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4日,本报头版刊发了市创建办《关于对定鼎北路立交桥两侧人行道路灯长期不亮责任追究的通报》后,市公用事业局立即启动问责机制,查处相关责任人。
11月2日,市创建办接到市委第202期《每日汇报》和群众反映,组织督查人员对位于定鼎北路立交桥两侧人行道路灯长期不亮进行核实,发现该问题确实存在,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出行。
对此,市公用事业局决定给予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负责管理维护的副处长尚顺利诫勉谈话,并对该处维护中心、东城维护所给予通报批评。
同时,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并组织工程维护等相关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对整改方案进行了论证。该处按照整改方案,11月5日开始组织施工人员,订购施工材料,确保在11月25日前,将立交桥的路灯杆由单臂改为双臂,既满足照明,又安全美观。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