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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针对城中村、棚户区、旧住宅区及危旧建筑不断加大改造力度,开展了大规模综合整治工作,去年完成征迁670万平方米,居山东省首位。德州市通过公开征迁环节信息、创新补偿模式、建立就业扶持机制等措施,创造了“德州模式”。
信息公开贯穿征迁过程始终
“一些地方征迁时暗箱操作,相关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老百姓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没了房子,我会不会也遇到这样的事儿?”德州市屠屯村村民屠洪志得知村里要整体征迁时,心里产生了这样的担忧。
然而,没过多久,一张“明白纸”就让屠洪志的心里敞亮了。在参观德州市征迁较早的村庄后,他看到被征迁后的村庄面貌与以前相比有天壤之别,并且征迁补偿办法是经村民代表商议后最终定下的,中间还多次向全体村民征求意见,这一切让屠洪志放心了。
德州市把信息公开贯穿征迁过程始终。对于群众关心的征迁政策、房屋测量、利益补偿等问题全部“上墙”、发“明白纸”,做到透明操作。此外,所有参与征迁的人员的手机和家庭电话公开,群众有疑问可随时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征迁环节很“阳光”。公开政策,通过宣传让群众明白各类土地征迁的补偿标准等;公开过程和结果,丈量面积、确定标准和金额等一系列征迁环节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所涉及的农户土地面积、征迁标准、补偿金额全部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请广大村民监督。
多种补偿方式调动群众动迁积极性
“我们应当扪心自问,假如征迁的是自家房子,这样的补偿标准我会满意吗?”当地一名负责征迁的干部这样说。
按照人口补偿、院落补偿,德州市创新一系列补偿方式,让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从心里支持征迁改造工作,充分调动了动迁积极性。
变货币补偿为开发式补偿,把土地补偿金变为不动产,用不动产收益安民富民。德州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行政村人口、土地收益情况,在开发区黄金地段为各村按一定比例留足集体用地,各村利用土地补偿金建设工业厂房、商贸楼和便民市场等,使村集体和村民形成新的经营联合体。
依靠不动产收益安民富民,实现了农民土地补偿金和村集体资产双双保值增值。目前,建成区绝大多数村庄都建起了不动产,总面积有61万平方米,利用率在90%以上。德州经济开发区宋官屯村利用土地补偿金6000多万元,建设沿街商贸楼和标准厂房10多万平方米,年租金收入500多万元,年人均收益3000多元。
为失地农民提供生活保障和就业扶持
以德州经济开发区为例,该区全面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失地农民提供四类保障。
一是基本生活保障。村集体为村民每人每月发放面粉、食用油等,逢年过节发放一定数量的实物福利。
二是养老保障。5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并根据村集体的收入情况不断提高补助标准。
三是住房补贴。全额承担村民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补贴村民一定比例的楼房取暖费,最大限度地降低失地农民的生活成本。
四是社会福利。村集体将部分资金投入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确保失地农民享受良好的社会服务。此外,该区欲建立多方位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城市居民标准积极探索建立集养老、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于一体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争取把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城市社保体系。
让失地农民不失业,开发区在充分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就业扶持机制。
一是政策安置。在尽量满足企业用工条件的同时,要求企业每占用5亩土地必须优先安置一名失地农民就业。
二是强化就业培训。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提高失地农民的专业技能和劳动技能;同时,强化青年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定期举办用工洽谈会,为失地农民进厂务工积极创造条件。
三是开辟公益性岗位。园林绿化、环卫清扫、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集中优先安置区内35岁以上失地农民。
四是鼓励自谋职业。协调金融单位提供小额低息创业贷款,鼓励农民从事建筑、安装、运输等工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记者 李三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