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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福民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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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委局 碧水蓝天工程承诺书
六、洛阳名城运营思路(1)
五、八大引擎推动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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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1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市直有关委局 碧水蓝天工程承诺书
  编者按

  目前离年底还有50多天的时间,市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要求18个县(市)区、46家企业、5个委局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向社会作出承诺,并在媒体上公示。18个县(市)区、46家企业的承诺书已经公示,今日公示5个委局的承诺书。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碧水蓝天工程,不断改善我市环境状况,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根据洛阳市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要求,市直有关委局就碧水蓝天工程特向全市人民作出如下承诺:

  一、牢固树立福民意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碧水蓝天工程的重要决策,不断提高所属各部门对于碧水蓝天工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把碧水蓝天工程作为当前最紧要的福民工程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针对每项工作任务,明确直接责任人,对工作进展情况负总责;深入现场,科学组织工作开展,缜密优化进度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各项工程阶段性计划进度,跟踪督察、动态监控,定期评比与考核,奖优罚劣。对已经完成的任务查成效,正在落实的任务查进度,没有落实的任务查责任,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四、加快推进碧水蓝天工程。认真按照市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工作部署,实施所承担的碧水蓝天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具体完成以下任务:

  ■市发改委

  1.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在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淘汰小火电机组的基础上建设。

  2.在洛阳中心城区和县城核心区内、高速公路沿线、伊洛河两岸、主要水源地周围严禁布局新的三类工业项目。

  3.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加快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中重污染企业退出步伐。

  4.督促白马集团加快整体搬迁改造进度。

  5.督促洛玻集团加快整体搬迁改造进度。

  ■市住建委

  1.完成城市区污水管网规划编制。

  2.完善洛河以北地区的涧西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网。

  3.完成瀍东污水处理系统新街—洛河北岸—瀍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建设规划。

  4.完成涧河、瀍河、洛河北岸、中州渠、秦岭防洪渠、邙山防洪渠51个排污口截污工程中由市住建委组织实施的30个。

  5.督促相关城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完成各自负责的排污口整治任务,共计21个。

  6.加强城市区建筑施工和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监管与治理。施工工地围挡设置率达到100%;施工场地道路硬化和工地出口冲洗设置率达到100%;建立工地出口管理责任制,严控带泥上路、沿路抛洒;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参与配合”的沿路抛洒、带泥上路治理责任制,查处率100%。

  7.加强道路清扫和保洁工作,定期洒水,提高城市道路清洁度。

  8.严格审批建筑垃圾、土方清运,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降低建筑垃圾、土方夜间清运时产生的噪声污染。

  ■市环保局

  1.修订完善市区烟尘控制区管理规定。

  2.巩固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100%,并定期进行全面复查。

  3.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

  4.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

  5.20个沿河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或人工湿地工程开工建设。

  6.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等12家城市区重点用水企业启动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7.开展选矿企业、重金属企业环境整治。

  8.组织开展全市化工、铅锌、钛、铜、淀粉、合成氨、造纸、印染、电镀、酿造、肉类加工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

  9.开展医疗机构废水整治行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管理,确保废水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10.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全市所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完成年度任务。

  11.开展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搬迁或关闭8家位于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31家养殖企业完善环评手续或完成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12.关闭所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钼、铅锌等焙烧冶炼企业。

  13.市区所有在用燃煤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止使用,并对其实施限期治理。

  14.洛阳万基水泥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进行废气深度治理,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15.所有新建燃煤机组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烟气除尘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已完成脱硫工程的电力行业脱硫装置旁路全部实现铅封。

  16.开展钢铁、碳素等行业的脱硫。

  17.关闭市区不符合要求的燃煤设施(供热、供气区域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手烧炉)

  18.加强餐饮业环境整治,城市区内所有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的餐饮服务业、集体食堂单位不得继续使用煤炭,改用天然气、城市煤气或其他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异味净化装置,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19.严禁在城市市区及其近郊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

  20.开展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

  ■市公用事业局

  1.加强城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洛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投运,涧西和瀍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完成立项、环评、设计等前期工作。

  2.制定城市中水利用规划。启动新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工程建设。

  3.污泥处置示范工程改造开工,采取措施消除恶臭污染。

  4.加快天然气西气东输二线工程、鄂尔多斯天然气工程安洛支线入市、大庄—伊川—汝阳天然气管道工程、洛阳—新安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市政燃气中压管道工程开工建设。

  5.完成新区西郊调峰热源厂建设。

  6.拓展区一期输配水管网工程燃气管网及调压站开工建设。

  7.继续推进新区集中供热热力管网二期工程建设。

  8.2011年城市煤气日供应量达到84万立方米/日,比2010年增加20%;管道天然气日供应量达到11万立方米/日,比2010年增加20%。

  9.启动龙鳞路加气站、李屯加气站、华银310国道1号加气站建设。

  10.城市区出租车油改气改造车辆达到总数的20%。

  11.督促有关县(市)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洛宁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完成宜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和偃师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

  (3)新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伊川县伊河以东县城污水处理厂、嵩县伊河以东污水处理厂完成前期手续,具备开工条件。

  (4)偃师、孟津、新安、宜阳、洛宁、伊川、栾川、汝阳等县污水处理厂启动中水利用工程建设。

  ■市工信局

  1.依照《洛阳市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计划表》,督促完成淘汰任务。

  2.淘汰水泥50万吨、铁合金4000吨、小火电20万千瓦、电解槽120KA以下落后生产能力。

  3.督促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公司逐步改用清洁能源,制订鼓风炉关闭或搬迁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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