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石笑飞)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汝阳县召开落实“法官村长”工作现场推进会,向全省法院系统推广汝阳县人民法院等基层法院创造的先进经验。
会上,汝阳县人民法院介绍了“法官村长”工作情况,部分乡镇领导和村民代表以自己的切身感受阐述了“法官村长”工作机制带来的好处。
会议宣读了省高院《关于在全省基层法院推广“法官村长”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要求全省各基层法院在所辖每个乡镇(街道办)成立驻村工作组,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街道办),其他干警每人负责联系1至4个行政村(社区),确保每个行政村(社区)均有驻村法院干警。会议同时要求,驻村干警每周必须与村“两委”主要干部电话沟通一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进村走访,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送法下乡等活动。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永新,省高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