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何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采用“定额扣除法”?
答: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采取“定额扣除法”,具有透明度高、便于税款计算和征管的特点,因而被世界大部分国家所采用,并非我国所特有。所不同的是,由于各国个人所得税制不同,其相应的扣除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不同于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实行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而是分类征收制度,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采用的是定额扣除费用的办法,而不是区别纳税人的不同情况确定其基本扣除、单项扣除以及其他扣除。定额扣除费用的办法虽然简单明了,但是难以全面照顾到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从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的角度出发,将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将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方向过渡,在综合纳税人全部收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纳税人的负担因素,给予相应的费用扣除,以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