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11月21日电(记者 梁晓飞)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了解到,针对岚县运煤车无故被罚、盂县交警双向拦车罚款不开票和高速交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山西省21日决定,免去岚县、盂县公安局局长等相关责任人的职务。
10月28日凌晨,一辆运煤车行驶至山西省岚县境内时被交警拦下,在收取了货车司机100元人民币后,交警未开任何单据便放行。当该运煤货车行驶至山西省盂县境内时,同样的情况再度发生。在没有罚款理由、没有收据、没有罚单的情况下,交警收取了车主50元人民币。
11月21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立即作出决定,先行对岚县、盂县公安局局长、分管交警的副局长和交警队队长等相关责任人免职,成立三个调查组分别展开调查,并于近期组织一次全省性的运煤通道大检查,严查公路“三乱”等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