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2月6日电(记者 胡靖国)山西省公安厅向全省通报了对山西岚县、盂县交警乱罚款和高速公路交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的处理结果,23人受到处理。
前不久,山西省岚县、盂县交警乱罚款、收黑钱和高速公路交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被媒体曝光。事件发生后,山西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派出由山西省公安厅纪委、警务督察总队、交警总队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进行核实,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目前,两县公安交警部门共有包括县公安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和交警大队副大队长8人被免职,其中7人予以党政纪处分。负有直接责任的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界河口中队中队长郭新君、指导员郭青海被撤职,界河口中队民警李怀珍被给予党政纪处分,肇事的5名协勤人员被辞退。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七中队中队长李玉忠和6名肇事协勤人员全部被辞退。高速交警一支队因暂扣驾驶证未开具暂扣凭证、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不及时,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写出深刻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