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南路破损严重,行人遭殃
■网友“本草香”发帖:近半年来,武汉南路路面破损严重,多处塌陷。9日早上,一名家长骑摩托车带孩子路过武汉南路时摔倒,孩子被摔骨折了。请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武汉南路破损问题。
■市城管局回复:关于网友反映武汉南路破损问题,我们在巡查时已经发现。经查,该路段为工农乡建设并管理,由于城市框架拉大,已成为市区道路,工农乡已向涧西区政府汇报,申请大修经费。市城管局将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记者追踪
记者走访了解到,武汉南路路面确实有多处破损,以南华路口的情况最为严重,破损面积达15平方米,路面下沉约20厘米。
据市城管监察三大队一负责人介绍,武汉南路由南村于1997年出资修建,龙鳞路从9月开始封闭改造,许多从涧西区去往新区、高新区的车辆通过武汉南路绕行,使得武汉南路的道路通行压力骤增,再加上垃圾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车辆的碾压,造成武汉南路路面出现破损和塌陷。
“南华路口的地基已经被损坏,必须要将原有路面破除,重新打地基后再做面层。我们将尽快在该路段设置围挡,防止再出现路人摔倒的情况。”该负责人透露,对于武汉南路路面破损问题,各部门都很重视,13日上午,市住建委已经派人到现场进行巡查,要求涧西区政府尽快制订修复方案。
因为路面破损造成行人受伤,该由谁来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呢?律师表示,因为没有及时对路面进行维修和养护,而造成行人受伤的,承担道路维修管理职责的单位应当负责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作为家长,因为没有尽到监管义务,也需承担一定责任。家长骑车带孩子在破损道路行驶时,最好慢行或绕道。
再婚夫妻想要孩子,算不算超生
■网友“木桶里的水”发帖:我没有生过孩子,但丈夫和前妻有一个孩子。我和丈夫现在特别想要个孩子,不知道是否属于超生、能否办理准生证。
■市人口计生委回复:网友“木桶里的水”和其丈夫属于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不属于超生,可以办理二孩生育证。
■记者跟踪
市人口计生委一负责人介绍,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属再婚,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他相关证明)、女方健康检查证明以及按规定填写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等,到女方户籍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交申请。
村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接到申请后,会审核相关材料并上报,由生育证审批小组审批作出决定。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再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二孩生育证。
该负责人提醒,曾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如果想领取二孩生育证,必须先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记者 曾宇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