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记者 董峻)农业部6日发布《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针对目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中六种不作为、乱作为情形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六条禁令为:一是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二是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三是严禁重复检疫收费,四是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五是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六是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凡违反禁令者,视情节轻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部同时还公布了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举报电话(畜牧业司010-59192848,兽医局010-59193344),接受社会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