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闫卫利 通讯员 王莉平)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13日,我市召开2011年度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民主评议会,来自各行业的170名企业代表对38个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民主评议。
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我市把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作为评价执法机构工作质量的标准之一,行政相对人参与民主评议的结果成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月10日前,相关部门将公布考核结果。本次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自我评查与集中检查、社会评价与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和否决五个类别。对未达标单位,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准其申报各级精神文明单位,并给予主要领导诫勉谈话一次;对否决单位,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准其申报各级精神文明奖,已是精神文明单位的,停发当年精神文明奖,并给予主要领导效能告诫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