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财政部获悉,作为我国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一项重要举措,2012年我国将继续在部分城市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并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培训。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2012年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各省(区)将自主选择1个地级城市开展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一方面支持高标准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另一方面支持部分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的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加快连锁门店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训实操教室等服务设施和专业设备建设;支持一批中小专业型月嫂、婴幼儿早教和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企业加快门店和员工暂住帮扶室改造,加强办公系统及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添置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专业服务设备。
通知还允许各省(区)自主选择1个财政部、商务部已支持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但没有支持培育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城市,重点支持培育2至3家大型家政服务企业。
对于支持标准,通知明确原则上每个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不超过300万元,每个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不超过150万元,每个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此外,家政培训项目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