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市民王先生来电反映,他父母是20世纪50年代结的婚,由于工作调动再加上经常搬家,结婚证明不慎丢失。现在两位老人想补办结婚证,不知该如何办理。
帮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有关规定,如果要补办结婚证,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3张二寸彩色合影,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双方须亲自到场,并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任何人都不能代为办理。
该负责人说,因为王先生父母结婚时间较早,婚姻登记机关可能查不到老人当年的婚姻登记档案,这就需要两位老人到原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一份婚姻关系存续证明,注明两位老人的具体结婚登记时间。此外,老人的子女也要出具一份父母婚姻关系存续证明。补领结婚证时,只需缴纳9元的工本费。
该负责人补充说,如果两位老人其中一方已经去世,将无法办理补领。另外,如果老人已无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其办理补领手续。
市民如有关于婚姻登记方面的其他问题,可拨打63945640咨询。
记者 曾宇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