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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一校一法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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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3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我省开展“一校一法官”活动
  据新华社郑州3月6日电 3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韩轩、常辉来到郑州师范学院,为该校师生上法制课,并正式成为这家学校的法制辅导员。这标志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共青团河南省委联合举办的“一校一法官”活动正式启动。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河南省法院深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推行能动司法,与共青团河南省委联合在全省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根据制度要求,河南省、市、县三级法院将选派一大批业务能力精、工作热情高、责任意识强的法官,走进全省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实现校校有法官。

  各级法院将统一制作“进校法官联络牌”,标明法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并在每所学校的显著位置公示,方便在校师生联系。进校法官将针对所在学校的不同情况,为在校师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供法律服务,针对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纠纷,开展诉前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向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学校的周边环境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净化在校学生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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