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职工同志们:
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诠释着社会主流道德的价值取向。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加快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做好新时期弘扬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活动,我们向全市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把弘扬雷锋精神与志愿服务结合起来。
弘扬雷锋精神,引领志愿服务。新的时期,开展志愿服务是学雷锋活动的时代延伸,广大职工要做学习雷锋精神的志愿者,把弘扬雷锋精神与志愿服务精神结合起来,与弘扬“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的洛阳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洛阳的城市形象和品位。让我们都来学雷锋、争当志愿者,伸出温暖的手,关心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二、弘扬雷锋精神,完善志愿服务队伍和组织。
人人都来学雷锋,月月都是雷锋月。志愿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雷锋精神的实践者,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下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的实践者,加强志愿者组织和队伍建设,是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志愿活动的依托。我们倡议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根据行业特点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使志愿服务活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全市广大职工要积极参与到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当中,做雷锋精神的践行者。
三、在志愿服务中践行雷锋精神。
深化志愿服务是时代所需、社会所盼、人民所愿,学习雷锋,广大职工要在志愿服务中践行雷锋精神。学雷锋,做好事,人人可学,处处可为。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使学雷锋活动多样化、具体化、生活化。让爱心充分展现,让善举竞相诞生,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文明和谐社会氛围。
“如果你是一缕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片黑暗?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粒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你是否能永远地坚守岗位?”职工朋友们,做一颗闪亮的螺丝钉,让我们与雷锋精神同行;参与志愿服务,我们让雷锋精神传承!
洛阳市总工会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