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经营者对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记者昨日走访市场时发现,我市已有超市设立“临界食品”专柜。市工商部门表示,正在积极引导、督促商家设立专柜、专区销售“临界食品”。
“临界食品”专柜亮相超市
昨日,在解放路附近一家超市,卖场里一个货架上方写着“临近保质期食品特价销售专区”,(右图)货架上摆放着西瓜子、海苔、兰花豆等商品,并且降价促销。
该超市负责人张先生说,专柜是3月14日开始设立的,目前还处于试行阶段,将来可能在卖场内设立更多的“临界食品”专柜。
“在激烈的竞争中,谁能赢得消费者更多信任,谁就能赢得市场。”长期向一些超市供应副食品的商家周益民说,以往许多超市在销售“临界食品”时,总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而消费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过期的食品,不仅会造成浪费,同时也让消费者对商家失去信任。
督促更多商家开设专柜
一些消费者说,超市设立“临界食品”专柜是好事,但不能流于形式。如果商家只是象征性设一个专柜,而在卖场其他区域继续隐性销售“临界食品”,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的利益,更是商家的形象。
目前,我市各级工商部门正积极督促各大卖场设立“临界食品”专柜、专区,省工商局也已对临界食品的标准进行了确定:食品保质期1年以上的,临近期为45天;超过半年(含半年)但不足1年的,临近期为20天;15天以下10天以上的,临近期为3天。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临界食品”时,应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计算好需求量后再适量购买,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 王蕾 通讯员 姜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