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蕾) 从市商务局获悉,明日起,我市将在全市各类经营场所范围开展2012“消费促进月”活动。
市商务局相关责任人介绍,根据商务部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统一部署,我市将首次举办全市性的“消费促进月”活动。届时,市商务局将组织多种行业,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商家让利的方式,进一步畅通产销渠道,搭建多元促销平台,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此次活动将于4月5日正式启动,5月4日结束。参与此次活动的商家将使用统一标志,并在促销区域张贴活动海报。消费者在指定场所消费还可参与抽奖,抽奖名额为一等奖9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300名,奖金总额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