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九是围绕“十个不准”要求认真对照检查,看自身对哪项要求认识不够,执行不好。通过查摆,找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认真剖析,挖出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把查摆问题的过程,化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提振精神、艰苦创业、推动工作的过程,要把真正解决问题,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三满意”作为衡量作风转变的根本标准。
二、强化措施,认真查找问题
第二阶段工作能否认真进行,真正做到找实问题、找准问题,关键在态度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得当,措施是否有力。为此,各级各单位务必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领导带头找问题。领导干部是标杆,领导干部是榜样,只有领导干部带头,查摆剖析工作才能顺利进行。领导干部找问题,不仅要查找工作作风问题,还要查找个人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二是全面公开找问题。通过走访、座谈、媒体、网络和电话等诉求渠道,面向社会全面了解当前群众的真实想法、急切诉求,真正找出什么是群众最关切、最困难、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通过公开查找、整改问题,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群众矛盾,密切群众联系。三是深入基层找问题。企业、科研院所、学校、社区、农村是机关服务的重点,对机关问题看得最清最准,也最有发言权。各级各单位务求走出去,在现场办公服务中,在真诚对话交心中,坦诚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查找自身问题。四是自我剖析找问题。各级各单位要分别组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和民主生活会,查摆剖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形成剖析材料。五是互相帮助找问题。地区之间,单位之间,同事之间,通过相互走访交流的形式,学习对方的长处,查找自身的不足。
三、边查边改,切实提升效能
在查摆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整改工作。一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在认真查摆、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单位及个人要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措施和时限。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及其县级干部查摆问题剖析材料(含整改措施),于5月底前报送市“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向群众征集影响洛阳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问题所涉及责任部门单位4月底前要将整改方案和措施报送市作风办,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和市属媒体上公布。二是边查边改突出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对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尤其是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认真面对,该解决的即使有一定难度,也要想办法克服困难去解决,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及时看到活动的成效,增强转变作风的信心。三是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十个不准”规定,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要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和“五办作风”,把为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服务摆在第一位,想企业之所思,急群众之所需,在工作上努力做到多主动落实、少工作部署,多积极作为、少坐等政策,多支持担当、少人为障碍,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六加一”攻坚战中,为洛阳的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要建立实施“不批准报告制度”,受理人或责任科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审查后,认为其不具备法定受理条件,提出缓批、不批意见,必须逐级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说明缓批、不批的原因,提出可行性解决建议。四是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各级各单位要把提升效能作为工作目标认真来抓,积极学习外地经验,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办事效率更高、为民服务更好、干部作风更实、发展环境更优。第二阶段以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牵头单位,积极实施“三减一放”,即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下放审批权力。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基层和群众请办事项受理出具回执制度,超过承诺期限未按时办结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肃问责,力促作风转变
在“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二阶段,督查要全面展开,暗访要深入细致,问责要从严落实,切实做到转作风、增干劲、见成效、树形象。一是加强督查工作。市作风办在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第二阶段活动开展情况采取拉网式督查的同时,还将对重点县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查摆工作走过场。对查摆工作敷衍应付的,要责令“补课”。对查摆问题不认真,督查中发现未查摆的问题或边查边犯的问题,对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深化暗访工作。各级各单位要突出围绕“六加一”攻坚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基层组织建设等中心工作,围绕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围绕机关作风存在“庸懒散软浮躁怨疲”等方面问题开展暗访监督。要积极主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更多体现出暗访成果。要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开展暗访监督工作,使暗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洛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若干规定(试行)》,对党员干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调查快、处理快、问责严、问责准。如果单位对发生的问题不主动问责,市里就要问责该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所有问责都要通过媒体、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达到教育警示作用,促进各级机关及其党员干部真正实现作风转变。
洛阳市“作风转变年”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