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4月25日电 (记者 杨维汉)4月25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南勇受贿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冬生受贿、贪污案,高健、陈宏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申思、祁宏、江津、李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至2009年,被告人南勇利用职务之便,承诺为俱乐部和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家足球俱乐部和个人的人民币、手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9962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4月至2009年12月,被告人李冬生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79万余元。2005年2月至2008年3月,李冬生利用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培训等职务便利,与他人以虚开发票的方式从承办单位的代收款项中套取公款46300元,李冬生分得23300元。2007年2月至2009年4月,李冬生利用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培训等职务便利,与他人以收取资料费等名义将收取的71500元予以私分,李冬生分得36900元。
同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高健、陈宏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原上海中远汇丽足球俱乐部球员申思、江津、李明、祁宏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