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邵华)根据市委要求,市“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二阶段集中开展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
此次专题教育活动旨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工作作风以及群众观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通知指出,要通过深入开展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深化对打好打赢“六加一”攻坚战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干事创业上来,自觉主动地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精益求精地干好本职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燃点问题,着力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营造和谐发展氛围;不断强化廉洁自律观念,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
根据要求,在“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二阶段,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为人民服务的讲话文章,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持续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的通知》,《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向新时期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杨奎烈同志学习的决定》以及毛万春《天道酬勤 人勤春早》、《学先进 找差距 三项工作齐努力》讲话。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采取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完成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讲一次增强宗旨意识的党课、组织一次增强宗旨意识的讨论、举行一次重温入党宣誓活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联系一家困难户帮助解决家庭困难的“五个一”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增强宗旨意识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确保教育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主动为基层发展排忧解难,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系实际、统筹安排,依据“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与“作风转变年”第二阶段工作结合起来,与向新时期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杨奎烈同志学习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各项攻坚战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同时,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查找宗旨意识不强方面的问题,看为民意识是否牢固、福民措施是否给力、惠民工作是否扎实、自身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宗旨意识得到增强,工作作风得到转变。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宗旨意识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教育氛围,进一步焕发广大党员干部心系群众、服务群众、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精神风貌,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