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5月7日电(记者 李丽静)针对医患纠纷不断增多的现状,河南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目前18个省辖市已经全部建立起不隶属于任何部门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或调解委员会),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是记者从河南省7日召开的“全省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河南省第一个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出现在洛阳市。洛阳市于2010年1月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他们聘请懂法律、懂医疗的退休、离职医学专家或法律工作者从事调解工作,保证其独立性、公正性;同步成立市医患纠纷理赔中心,选派3人专职从事理赔工作,并与医调委同址办公,实现当天达成调解协议,当天办理赔付手续,方便患者,提高效率。洛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受理医患纠纷203起,其中涉及当事人死亡的105起,全部调解成功,达成协议赔偿649.48万元,调成率、赔付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