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崔晓彧 通讯员 杨勇)昨日,我市召开专项会议,部署2012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要求,应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的20个沿河重点乡镇,要于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这20个沿河重点乡镇分别为:栾川县庙子镇、嵩县旧县镇、伊川县鸣皋镇、伊川县平等乡、伊川县彭婆镇、偃师市翟镇镇、偃师市岳滩镇、偃师市顾县镇、偃师市高龙镇、新安县五头镇、新安县正村镇、新安县铁门镇、孟津县平乐镇、宜阳县樊村乡、宜阳县三乡镇、宜阳县柳泉镇、洛宁县下峪镇、洛宁县故县镇、汝阳县内埠镇、洛龙区白马寺镇。
7月底前,相关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河道采砂和水电行业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要求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于8月底前补办手续,没有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立即停产并于8月15日前整改到位;9月底前,市环保局将组织“回头看”行动。
此外,要加快推进龙门石窟园区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郑-少-洛高速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栾川矿区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启动嵩县、洛宁县、栾川县贵金属、有色金属矿区和新安县铝土矿区矿山环境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