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温家宝总理的讲话,对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是我们建设“阳光洛阳”的指针。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让权力在人民群众的眼皮子底下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建设“阳光洛阳”,近年来我们敲响了一记又一记重槌。从媒体公开承诺到大会庄严誓诺,从群众民主评议到公布领导干部每日去向,我们靠阳光提高了公信力,提升了执行力,增强了凝聚力。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呈现好的气势、好的态势、好的趋势,与我们致力于打造“阳光洛阳”是分不开的。
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建设“阳光洛阳”,我们与时代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与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落差。当前,“六加一”攻坚战等各项重点工作正向深入推进,只有公开透明才能提升效能、遏制腐败。而在项目建设、城市征迁、民生改善等涉及管钱、管人、管物的重点领域,阳光照不到则易滋生腐败。这就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干部清白,给群众明白。
制度体系须更健全。我们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管是政府决策还是运行,都要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公开透明。
监督渠道须更畅通。监督效果如何,拓宽政务公开的信息“出口”很重要,但畅通民意、民声、民智的“入口”更关键。我们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政府与群众互动,对于“钱是怎么花的,事是怎么干的,事干得怎么样”,既要让群众能知情、能参与、能发言,更要让群众“说了真的算”。
问效问责须更强化。要坚持全程问责问效,决不能自欺欺人。对于违反中央精神的“不公开”、“拒公开”、“伪公开”现象,要坚决亮剑;对于“光说不练”,工作不力、拖拖拉拉甚至出现重大失误的干部,也要敢于“动位子”,甚至“拿帽子”。
我们相信,只要持续好、提升好“阳光洛阳”建设,福民强市的征程就一定会更加“阳光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