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 韩洁 徐蕊)财政部28日发布消息,宣布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活动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启动,推广期暂定一年,中央财政每台家电补贴资金100元至400元不等。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将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的推广使用。
《通知》规定,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平板电视为能效1级的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且能效指数分别达到1.7及以上水平、1.4及以上水平,被动待机功率不大于0.5瓦。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空调为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额定制冷量在14000W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分体式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根据各类产品特点、高效节能产品与同类产品的成本差异、促进扩大节能产品消费等情况分类分档给予补贴,其中:液晶电视为100元/台~400元/台,等离子电视为250元/台~400元/台,定速空调为180元/台~330元/台,转速可控性空调为240元/台~400元/台。
《 通知》指出,企业是推广节能产品的责任主体。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已获得补贴并承诺配合有关检查意见后,由推广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并与中央财政据实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