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的安排,我市制定的《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使该条例制定得更加科学、完善,更加符合洛阳实际,经研究决定,将《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全文见04版——编者注)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全市广大公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于2012年6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映。
网络查询: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www.lypc.gov.cn)
来信请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63926293 65500100
特此公告。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