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昨日下午主持召开2012年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洛阳市水土保持规划》。
《意见》从营造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努力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困难、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开拓市场、切实帮助中小微型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中小微型企业集聚发展、加强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公共服务等8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会议强调,要千方百计帮助中小企业克服筹资融资、人才引进、经营成本、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困难,创优发展环境,实现健康发展。
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在全省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市正在积极申建首批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本月将进行考评验收。会议原则通过的《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经过20年的努力,到2030年全市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平方公里。
《规划》对水土流失防治进行了详细论述,每项措施中又列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建设内容。其中,城区水土保持将采取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搭配、绿化与美化相结合、城区与郊区相衔接的绿化模式,构建“一环”(环城防护林带)、“二屏”(北邙、南山绿色生态屏障)、“三带”(洛浦、伊滨、涧河风光带)、“四组团”(周山、龙门山、上清宫、隋唐遗址四个森林组团)、“多色块”有机结合的绿化格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领导吴中阳、田金钢、宋殿宇、陈向平、杨炳旭、杨萍、王敬林、刘湖镜、张世敏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