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1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但细颗粒物污染逐步凸显。
吴晓青表示,2011年,在全国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和省辖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9.0%,超标城市比例为11.0%。但在执行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后,我国城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污染将逐步凸显,从2011年部分试点监测城市的监测结果来看,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PM2.5年均值的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多数城市细颗粒物超标,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
今年2月,国务院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环保部已下发通知,明确规定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