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在全市福民强市目标考评中,每年年度排名确保不排在后3名。
2.推动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工业增加值对GDP增加量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3.促进企业效益稳步提升,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实现利税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战略新兴产业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
4.创建省级及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集聚区的数量居全省前2位。力争使洛阳市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成功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
5.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保持民营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民营经济占全市GDP的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6.大力承接产业转移,确保每年合同引进省外资金居全省前2位。
7.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年度工作任务。
8.进一步加强担保机构管理,确保规范运作,严防经营风险,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9.信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年增长率分别为30%、35%、30%。
10.新增信息服务业企业3年分别不少于70家、80家、90家。
11.新增双软认证企业3年分别不少于20家、25家、20家。
12.培育亿元以上信息服务业企业3年分别为1家、2家、2家。
13.培育年交付额1000万元/5000万元的软件外包企业3年分别为1家/0家,2家/1家,6家/3家。
二、严守《廉政准则》,严格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
三、出现2项工作目标没有完成或在全市福民强市目标考评中连续2次列入后3名的情形,退回原职级或自动辞职。
四、本承诺书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