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姜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本期嘉宾:和剑光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社成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青森 市城管局局长
袁文忠 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靳建华 市文广新局纪检组长
刘三献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人:“公生明,廉生威”。追求执法工作程序、操作的规范化,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是执法者永恒的追求目标。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我市执法部门转变作风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关乎执法者的形象,更关乎我们各项建设的成败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天,请大家来就是想谈谈目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途径以及如何建立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目前,我们执法工作中都存在什么问题?有哪些执法乱象?
和剑光:对于目前我市工商部门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我们对内深入自查,对外开门纳谏,曾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为我们把脉问诊。归结起来,当前工商部门行政执法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执法行为上,个别工商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淡薄,执法目的不明确,执法态度不端正,执法行为不规范,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二是行政执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依然存在;三是在案件办理中,存在对办案程序不够重视、法律依据不准确、案卷文书不规范等现象;四是在执法效果上,存在“重办案,轻规范”现象,未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王社成:通过近几年的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检查,我们发现公安执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执法乱象,主要有: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及民警对规范执法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仅仅是停留在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层面,对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刻;部分一线执法民警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导致执法工作中处理不当,影响了执法的社会效果;部分执法民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没有认识到程序的重要性,不注重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导致有时候执法工作比较被动;个别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不注意方式方法,虽然依法办事,却未能兼顾执法的社会效果。
袁文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质监部门承担的监管任务也在不断加重,在此情况下,质监部门一些单位和个人未能及时调整思路,摆正位置,导致执法工作也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现象,具体表现为: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法不够规范、严谨,适用法律不准确;有的行政执法人员特权思想严重,滥用执法权力,以权谋私;有的执法人员不注意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言语粗暴、口气生硬、态度蛮横,行为不端正。二是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凭经验办事,忽视了程序上的完备,没有认识到只有程序上的公正才能保障实体上的公正,致使个别行政执法案件程序不够完善。三是执法实践中存在“重罚款,轻纠正”现象,“只罚不纠,罚过放行”,片面追求罚款数量,忽视办案质量。四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现象仍然存在,在行政处罚中畸轻畸重,致使存在“重过轻罚”、“轻过重罚”等“过罚不相当”现象,行政处罚有失公正,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滥用职权,假公济私。
靳建华:市文广新局目前存在的问题除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制不顺以外,主要是对文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力度不够。一些县级文化部门还没有真正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文化市场案件的立案、取证、审批、决定等环节还很不规范;一些地方文化部门虽然设立了法制机构,但部分名存实亡,有的文化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由执法人员兼任,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无法有效履行职责。
主持人:市城管局呢?
张青森:主要有两点:一是执法不够规范。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执法能力、和谐化解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不注重执法细节,个别人员在任务重、任务急时,执法过程中语言生硬、缩减执法环节,执法程序落实不严谨。二是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执法人员没有严格执行“首次不罚、教育为主、处罚从低”的规定,执法方法过于简单;再就是疏堵结合不够,执法时只注重堵,而没有疏的措施,导致执法效果不够理想,不能根治脏乱差现象。
袁文忠:我再补充一点,就是地方行政干预时有存在。行政执法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时,难免会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实际执法工作中往往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另外由于存在职能交叉重叠的现象,执法实践中还常常出现管辖上的争与推,导致有利抢着上、无利往后退的推诿扯皮现象。
主持人:毫无疑问,这些执法乱象都直接影响着执法效能,直接影响着我们执法者的形象。如何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和紧迫任务。
袁文忠:当然。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是法律的执行者,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既要维护法律不可触犯的威严,又要维护好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因此,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必须从细节出发,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服务对象的利益出发,不辜负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寄予的厚望。因此,执法中严格执行执法工作规范,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讲程序,落实好工作纪律,才能对外树立起良好的执法形象。
和剑光:从理论上讲,规范执法行为就是要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好法定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执法行为既是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是作风转变的“形象工程”,也是弘扬“洛阳精神”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权由法授、依法用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才能实现对法律负责与对市场主体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才能实现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也才能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的职能作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王社成:行政执法涉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公安行政执法更是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在整个公安工作中也占有重要位置。有一组数字: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立案行政案件31034起,查处25580起,查处违法人员15308人,其中行政拘留11551人,可以说公安机关能否严格规范执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公安机关的形象。
我认为,作风转变能否体现出效果,关键就在于能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理性、平和、规范、公正执法,切实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我们要求全市公安民警,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格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定程序办事,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形象,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追求执法行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取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满意度。
刘三献:转变工作作风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而良好的形象是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机关的最重要手段。美国法学家庞德曾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实践证明,执法是比立法更为艰巨的社会工程。执法是将纸上的权利义务予以实现,实际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团体利益或个人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它不仅需要一整套自上而下、庞大严密的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而且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行政执法对政府形象的影响最大,也最直接。公民对政府印象的好坏很大程度上是从政府执法过程中感知的。虽然立法可以事先规范行政行为,司法也可以事后纠正行政行为,但如果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自律、不守法、不廉洁、不文明,则政府必无良好形象可言。所以,要切实转变作风,提升形象,最根本的就是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靳建华:打铁还要自身硬,要监督他人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首先自己必须是这个方面的模范,必须具有崇尚宪法和法律的良好的社会形象。正人必先正己,执法机构自身不能遵守法律,执法犯法,那么,就无法使被监督者信服,更无法有效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活动就极其容易出现违法现象,导致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出现,甚至会由于缺少足够的制约而导致腐败现象发生,危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由此可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机关作风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
主持人:看来,对于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大家都有了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也意识到了规范执法对转变作风起的关键作用和紧迫性。那么,我们如何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来保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呢?
袁文忠:根据长期的执法实践,我觉得要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体现出忠于职守、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甘为公仆、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勤政高效、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应建立健全以下五项长效机制:
提前介入机制。按照“提前介入,主动参与”的工作理念,对疑难案件、重大案件、热点案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提前介入,掌握案情,确保案件指导的及时性、查处方向的准确性、办案工作的时效性、执法行为的公正性,以有效防止打击不力和执法不严现象的发生。
规范执法机制。健全执法培训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执法备案制度,保证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推行“首查整改”,对企业提出预警告知;严格“说理式执法”,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实行重大处罚案件“审前听述”,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申辩,确保案件审理客观公正;行政处罚力求合法合理透明;执行“开门审案”,全面推进阳光执法;坚持“节点监控”,保障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快速反应机制。围绕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开展以提高执法队伍应急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训练活动,确保紧急事件发生后,能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履职考核机制。对执法质量实行“定性分析”和“定量控制”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形成良好的赶超工作氛围。一方面围绕现场检查率、违规处罚率、案件结案率、执行到位率、办案差错率等实行定性管理,另一方面根据查案数量、要案报告、文书制作、办案期限、信息报送等进行量化考核。
监督评议机制。开展“执法案件回访”活动,召开行风测评会,邀请行风监督员和行政相对人,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工作进行评定,推进执法队伍建设。
刘三献: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着力建立五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办案制度,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听证等制度;二是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守则、责任追究、保密、证件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三是资料管理制度,包括执法设施管理、文书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四是监督与廉政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和廉洁自律等制度;五是投诉举报受理和奖励等制度。
同时,还要改善装备,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违法人员的违法手段越来越高明,给执法办案工作增加了难度,必要的装备是保证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涉及范围广,对象复杂,工作量大,执法装备更决定了执法效果。所以,改善装备也是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的当务之急。
和剑光: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在人,基础在法制,关键在制度。执法者既是工商部门依法行政的最基本主体,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活动的最终实施者,执法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水平。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素质为要”的队伍建设方针,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等诸多方面入手,全方位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另外,也要完善问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机构存在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执法人员存在执法过错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在复议和诉讼中被认定违法和变更、撤销等比例较高的,责令执法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要健全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予以表彰。要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主持人:社会治安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市公安局在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法方面有什么考虑?
王社成:结合当前我市公安行政执法实际,我们觉得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立足执法工作实际,以基层民警执法需求为导向,以群众关注为重点,重点完善接处警,入室盗窃案件第一时间现场勘查、回访,伤害案件办理等重点执法环节的操作规范;在巩固2011年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强化执法场所的实际应用,严格执法流程,推进视频监督、场所讯问(询问)、录音录像设备全覆盖,严防执法安全事故和执法不规范行为发生;不断完善并充分利用网上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办案卷宗电子化,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质量;继续推行执法资格能力等级考试,加强执法培训,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督促全体民警使用执法资格认证系统进行网上练兵自学,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继续保持派驻执法执纪监督室工作模式,同时完善执法执纪监督室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实现对基层执法的零距离、全天候监督把关,提升公安执法办案质量。
靳建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是文化市场监管的主力军。我们的做法是通过积极构筑三个监管平台、建立完善四个工作机制来保证规范执法的长期性、有效性。
三个平台即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快捷高效与便民利民相结合的监管平台、行业自律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监督平台。通过建立健全24小时举报受理机制,运用举报电话、网络、信函等接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封堵打击利用网吧传播不良信息、低俗信息行为,有效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信息、登录禁止游戏和禁止站点、超时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个工作机制即责任机制、日常监管机制、案件查办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建立这些制度和工作机制,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与文化市场管理的有效对接,确保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张青森:市城管局的执法工作涉及面大,和群众联系也最密切,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但主要的有三方面:一是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增强执法队员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现在我局已规范统一了全市城管队伍着装,更便于社会监督。二是不断创新服务措施,破解严格管理与方便群众生活的矛盾。坚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加快推进便民服务点建设,实行边建边退,确实无店可退的,按照“利民、便民”的原则,尝试实行“定路段、定点位、定经营时段、定经营人、定经营内容、定管理监督人”的“六定”管理。三是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氛围。要想创建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需要每个人积极参与,自觉约束不良行为。要通过大力宣传,让每一个城市居民都成为城市美好环境的创建者。
主持人:规范执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作风转变的关键一环。今天诸位就这个问题发表了很好的看法,接下来就让我们共同努力,身体力行,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规范执法,在群众中真正树立起执法者以人为本、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