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城市低保月标准提高40元,农村低保年补助标准提高240元……昨日召开的全市社会救助暨救灾工作会议上传出不少惠民好消息。
城乡救助标准提高,34万群众受益
截至去年底,全市共保障社会救助对象34万余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9.4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2.36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31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各项救助资金5.63亿元。
为保障我市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今年我市再次提高了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其中,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至310元,县(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40元高到280元。全市城镇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水平不低于190元,各县(市)区也可根据本级城市低保资金节余情况适当提高补差水平。
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620元提高到1860元,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1560元。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标准增加15元,即分类实施保障水平分别达一类107元、二类87元、三类67元。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城市区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360元,县(市)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760元(集中供养标准不含敬老院日常运行经费);各县(市)区分散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提高,是依据我市近年来物价和居民消费支出增幅确定的,该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将于7月15日前全面完成上半年提高标准资金的补发工作。
147所农村敬老院将更暖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农村敬老院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农村敬老院实施“温暖工程”,用2年时间解决147所农村敬老院集中供暖问题,预计年底前完成90所,明年完成57所。
各敬老院可因地制宜采取燃煤、燃油、燃气、电力锅炉和中央空调等方式取暖。市政府将根据每所敬老院的采暖方式给予补贴3万元至5万元,市慈善总会已将“温暖工程”建设资金列入募捐计划。
市委常委史秉锐、副市级领导于建庄参加会议。
记者 戈晓芳 通讯员 许高伟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