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乡下办事,妻打来电话说从商场出来时,发现摩托车坏了,附近没有修车的,车沉路远,她不知怎么办。我告诉妻先把车放在商场附近看车处,下午我回去推。
下午我去推车时,忘了带看车牌,只好付十元押金把车推回,让看车的阿姨记下我的电话号码。第二天,我去外地出差时把看车牌带在身上了。四天后,我接到那个阿姨的电话,让我去退押金,我说等回去后再说。
等出差回来已是二十天后了,我也忘了这件事。又过了一周,我骑摩托车带妻路过那家商场门口时,突然一个阿姨拦住了我,她说:“小伙子,一个多月前,是不是你用十元押了个看车牌?”阿姨见我俩一脸诧异,解释说:“真不好意思,最近家里有事,我辞了看车的差事,又忘了你的电话号码,联系不上你,我怕你找不到我,所以隔几天就抽空到商场门口转一圈,心想也许能碰上你。现在,我也不看车子了,看车牌也不用还给我了。”
接过阿姨递来的十元,我心里陡然生出一丝感动:十元钞票很轻,可我觉得它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