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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九个领域重点突出问题 集中整改承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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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6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市九个领域重点突出问题 集中整改承诺公示
  编者按

  根据社会征集意见,市作风办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9个领域48个重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现将9个领域重点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等项内容进行公示。下一步,每半个月还将公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对集中整改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市作风办监督电话:62277357。

  (一)城市管理提升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1.城市规划决策不透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做得不够问题。规划编制阶段,通过官方网站全程公布各阶段信息,延长公示时间,充分征集公众意见;规划前期论证及评审阶段,邀请人大、政协、群众代表和民评代表参与;推进规划展览馆筹建工作,为城市规划和信息公开提供直观平台;对重大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批、调整和重要决策举行听证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

  第一责任人:市规划局局长 马朝信 责任人:市规划局副局长 乔建红

  2.城市区如厕难问题。严格落实《洛阳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逐年制订下达城市公厕建设改造提升计划,重点解决薄弱区域公厕布局不合理问题。7月30日前完成公厕标志、指示牌设置。9月30日前完成新建公厕18座。严格执行公厕夏季6:00至23:00,冬季6:00至22:00的开放时间,火车站、汽车站等繁华区域推行昼夜开放。

  责任人:市城管局局长 张青森

  3.公交车广告杂乱问题。进一步规范公交车广告管理,优化广告形式,规范广告内容,增加各类公益广告。6月底前完成过期公交车广告的清除,9月底前完成公交车医疗广告的撤除,解决公交车广告噪声问题。

  第一责任人: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郝东升 责任人: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孙建功

  4.城市区背街小巷环境脏乱差,管理混乱问题。开展背街小巷集中整治活动,加大背街小巷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专项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建立严格的周考核和月评比机制,将背街小巷管理考核纳入《打造干净有序城市第一阶段实施方案》范畴。

  责任人:市城管局局长 张青森

  5.垃圾清运车辆破旧,不卫生,影响市容问题。7月底前建立车辆清洗制度并组织实施;强化垃圾密闭运输,做到垃圾运输过程中上不露天、下不落地、车走地净。10月底前新购2500辆环卫人力垃圾收集车;开展环卫车辆车场日活动,使环卫车辆“无病”、干净上路作业。

  责任人:市城管局局长 张青森

  6.长途汽车站人、车秩序杂乱无章问题。加强长途汽车站的科学规划和设施建设,实现长途汽车站人、车分离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车站管理更科学、秩序更井然、旅客更满意。10月底:客运一分公司整体迁出,扩大洛阳汽车站经营场地;拆除站区部分建筑物,扩大停车区域,彻底清退成分复杂的各类经营人员。11月底:长途汽车站进站口、客车进站专用通道由汽车站统一管理;封闭安检通道,加强出车口的管理,逐步实现汽车站的封闭管理;封闭长途汽车站南进口,取消长途汽车站站内洗车台,设立旅客下车区,设隔离栏,开辟专门的旅客通道,实现人、车分离。

  第一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震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忠良

  7.建筑工地、道路施工野蛮,尘土飞扬问题。督促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对施工现场裸露的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沙堆、灰堆等,采取覆盖、固化、绿化、定时洒水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杜绝带泥上路;加强道路施工工地的管理力度,确保文明施工。

  第一责任人:市住建委主任 孟红兵 责任人:市住建委副主任、新区建设一局局长 董现章,市住建委副主任 潘守明、李新志

  8.出租车“拒载”问题,市区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问题,与全国文明城市形象不符。治理出租车“拒载”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我市《出租车管理办法》。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市区内各个出租汽车集散地,特别是机场、车站等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检查。对群众举报的“拒载、不打表、绕道、强行拼客”等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从快从重从严处理并公示。对屡教不改、多次“拒载”的出租车驾驶员,实行停运整改、吊销从业资格等措施。

  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曹忠良

  治理市区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市区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摩的、三轮车”等违规拉客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力争半年内取得明显效果,确保城市交通秩序良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震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忠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亚凡

  (二)交通拥堵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9.城市区主要路段、路口交通拥堵问题。

  治理城市区主要路段、路口交通拥堵。强化指挥疏导,实行支队、大队、中队三级分包制度,切实加强拥堵路段、路口的指挥疏导力度,力争城市区不发生大区域、长时间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通过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延长机动车分道线、设置左转弯待转区等措施,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能力。加强交通违法整治,对机动车随意变道、驾车接打电话等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积极推行轻微交通事故122电话指导、执勤民警现场处置和理赔点快速理赔的快速处理机制,减少由轻微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做好市区王城大道、310国道、河洛路等改扩建路段、路口交通保障工作,确保通行安全。实施全方位的交通引导,通过LED显示屏、FM92.7交警直播室和网络微博等各种途径播报交通信息,为广大驾驶人提供路况信息服务。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亚凡

  打通市区内断头路,对老旧破损道路进行提升整治。陆续打通目前存在的断头路,缓解交通压力。分别为:芳林南路、滨河路三期(珠江路至王城大道)、丽春东路、衡山北路等。力争今年“十一”前完成芳林南路、滨河路三期(珠江路至王城大道)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丽春东路(珠江路至芳林路)工程任务。9月底前完成王城大道(机场路至王城大道跨洛河大桥)、中州路及延安路(涧河桥至牡丹广场)、金业路及环城西路(九都路至道南路)、重庆路(建设路至中州路)提升改造。2013年牡丹文化节前完成启明北路(东花坛至铁路立交桥)、芳林路(唐宫路至九都路)工程改造。

  第一责任人:市住建委主任 孟红兵 责任人: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新志

  提高审批效率。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突出领域审批事项绿色通道,争取提前办结。对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审批根据项目进度分别于8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对新建停车场的审批按时办结。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期限为7天,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期限为7天,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限为6天。

  第一责任人:市规划局局长 马朝信 责任人:市规划局副局长 姚军

  10.市区停车位少,部分停车位设置不合理,造成道路狭窄,人车通行不便问题。按照洛政〔2011〕139号文件要求,把原来规划的停车场恢复停车功能。认真调查研究,在市区可利用空地和空间,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在上半年新规划10000个停车泊位的基础上,全年规划停车泊位达到20000个。

  第一责任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创建办主任 谷连民 责任人:市创建办副主任、市停车办主任 郭建军

  11.关于公交车车次少、车况差,司机服务质量不高,公交车辆随意占道、变道行驶现象严重问题。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年底前完成144辆车的投入运营工作。加强对运营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集团公司技术设备处备案,确保运营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层层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培训力度,努力端正驾驶员的服务理念,加强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开展专项整顿教育活动,集团公司举办驾驶员轮训班,正确培训引导,提高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

  第一责任人: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郝东升 责任人: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孙建功

  (三)社会治安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12.入室盗窃、丢失车辆屡有发生。市公安局负责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提高精确打击能力。加大对入室盗窃、丢失车辆等多发性案件的研判和打击力度,对多发案地域开展重点整治。对重大案件随案跟进加强督导力度。加强巡逻防控工作,市局出台《巡逻防控工作专项奖励基金奖励办法》,设立50万元的专项基金,鼓励群众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现行盗抢犯罪,对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民群众予以奖励。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人防物防措施,提高视频监控等技防能力。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 李红江

  13.商业区扒窃、飞车抢包等突出问题。市公安局负责深入分析扒窃、飞车抢包犯罪的特点及规律,及时调整警力投向。坚持“走商场、入超市、时刻关注步行街”,采取“跟车、上线、守站台”等有效工作方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扒窃犯罪的多发性、季节性规律,开展打防扒窃犯罪专项行动。采取机动巡查与便衣盯梢相结合的办法,加大重点商业区扒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净化商业场所的治安秩序。形成“以打开路、综合治理、长期见效”的长效机制,使扒窃、飞车抢包犯罪态势明显好转。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商业区治安治理,加强对商户的安全防范教育,加强技防基础建设,督促商业区商户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扒窃、飞车抢包问题的出现,营造良好的经营消费环境。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 李红江,市商务局副局长 庞国群

  14.项目建设中沙霸、砖霸等强买强卖问题。市公安局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沙霸、砖霸等强迫交易、强买强卖的组织或个人进行全面深入摸排,及时予以打击。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痞斗争,在有关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告示,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建筑企业、业主或商户投诉、控告和举报。对于跨区域进行的强迫交易、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牵头进行案件串并,适时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专项治理行动,遏制此类案件的高发势头。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中沙霸、砖霸等强买强卖行为”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 李红江,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15.建设工地阻工、扰工问题。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大对阻工、扰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注意发现阻工、扰工问题中涉黑涉恶涉痞违法犯罪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采取多种措施,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通过打防结合,预防和减少阻工、扰工问题的发生。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副局长、犯罪侦查局局长 李红江

  市检察院结合职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入室盗窃、丢失车辆”、“商业区扒窃、飞车抢包”等案件整治力度,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打击。二是拓宽打击范围,依法加强对销赃、购赃、包庇、窝藏等侵财类犯罪各个环节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三是保证打击质量,对上述案件,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保证案件顺利起诉、顺利判决。市法院负责对“入室盗窃、丢失车辆”、“商业区扒窃、飞车抢包”等以上几类案件审理,做到快审快结,从严打击,对以上犯罪分子坚决打击,绝不手软,维护好社会秩序。

  整改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晋予,市法院副院长 张廷刚

  16.农村社会治安力量薄弱问题。依靠各县(市)党委、政府,外部借力,加大对联防队伍人力、财力投入,组建不同类型的治安联防队伍,提升农村治安巡防力度。重点抓好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队伍、乡镇治安联防队伍、村级巡逻队伍、农村基层民调队伍等四支队伍建设。使四支队伍在职能和优势上互为补充,在工作措施上相互策应,在作用空间上互相衔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联防联动格局。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 周新生

  17.规范养犬问题。加强宣传,增强养犬人自律意识。对全市犬只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城市区派出所成立养犬管理办公室,并组建一支养犬管理执法队。严格执法,每周组织2次集中行动,严厉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强化办证,提高办证率。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整改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社成 责任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 周新生

  (四)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18.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问题。推动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的立法进程。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实施尾气检测黄绿标制度,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率达60%以上,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治理。

  第一责任人:市环保局局长 陈亚利 责任人: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巍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亚凡,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忠良

  19.城市区河渠排污口截流及水质改善问题。2012年8月底,完成城市区河渠24个排污口截流,使我市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出境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不低于90%。

  第一责任人:市住建委主任 孟红兵 责任人: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新志、市城管局局长 张青森、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赵瑞智、市水务局副局长 肖振刚、市水务局河渠管理处处长 张军校

  20.建筑噪声监管问题。2012年10月底,理顺噪声监管体制,解决职责不清、管理规定相互冲突制约的矛盾,修订完善城市区建筑噪声管理规定。

  第一责任人:市环保局局长 陈亚利 责任人: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保军、市环境噪声管理所所长 张慧杰

  2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环境规划同步问题。保证新型农村社区环保设施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划先行”,及时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环境规划同步问题。

  第一责任人: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智万一 责任人:市规划局副局长 姚军、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保军

  22.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问题。至2012年6月底,采取行政、技术和经济措施,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力争全市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责任人: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智万一

  (五)旅游开发与管理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23.旅游服务与配套设施不完善,提升旅游服务水平问题。完善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功能,优化城市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逐步推行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各类标准的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旅游精细化服务提升工程、诚信体系推广项目和激励机制推进项目,大幅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责任人:市住建委主任 孟红兵、市规划局局长 马朝信、市宗教局局长 王晓辉、市文物局局长 刘德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震、市园林局局长 蒋勤、市林业局局长 张玉琪、龙门管委会主任 王永兴

  24.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及旅游景点管理人员、导游等素质提高问题。加大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旅游市场监管和联合执法水平,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面规范旅游市场;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开展“讲诚信、促发展”活动,努力营造“规范经营、理性消费”、“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责任人:市宗教局局长 王晓辉、市文物局局长 刘德胜、市园林局局长 蒋勤、市林业局局长 张玉琪、龙门管委会主任 王永兴

  25.借鉴“好客山东”、“美好江苏”宣传片,对洛阳旅游进行整体包装与宣传问题。借鉴其他省市经验,联系和邀请国际著名媒体,宣传洛阳整体形象,为洛阳旅游宣传造势,提高洛阳知名度和美誉度。对洛阳旅游资源进行整体包装,制作旅游形象广告,筹措旅游宣传经费,协调各类宣传媒体,搞好城市旅游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城市营销工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归宝辰 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26.洛阳定位为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但目前旅游职能部门的体制机制不能与之相适应。加快体制机制转换,增强政府服务功能和机关活力。突出“产业促进、资源统筹、发展协调、服务监管”等新职能,对旅游局现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和划分,实现管理机制、旅游发展机制、旅游重大活动机制三大转换,努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效益最大化。以从发展旅游事业向开拓旅游产业、从单一部门推动向部门综合联动、从社会发展配角向战略产业主角转变为着力点,推进旅游资源多样化、旅游管理精细化、旅游服务便利化、旅游市场国际化。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魏立峰 责任人:市编办主任 田亚平

  27.推动牡丹文化节由阶段性突击筹备向常态化筹备转变不快,由传统赏花活动向牡丹文化产业化转变不力问题。积极探索牡丹文化节常态化筹备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牡丹文化节常态化筹备的工作机构,及早启动并安排部署好牡丹文化节各项筹备工作。突出牡丹文化内涵,推动牡丹系列产品研发,提升洛阳牡丹旅游经济价值,做大做强牡丹文化产业。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花会办主任 孙海平 责任人:市文广新局局长 马奎元、市牡丹办主任 张炳志

  (六)医疗卫生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28.医疗收费高,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滞后问题。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十大指标”宏观监管,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药占比严格控制在目标值以内。探索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实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7月1日起,在所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巩固和完善乡村两级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开展乱收费、乱检查、乱用药等“三乱”行为的专项治理。认真落实贫困人群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福民惠民健康行”等医疗救助和义诊活动,切实缓解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滞后问题。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保国、梁衍邦,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孝峰,市社保局副局长 邓西华

  29.医德医风与医患关系问题。持续开展以规范医疗服务、准入、质量、费用和感染控制等为重点的“规范执业年”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医德医风教育,落实“便民惠民40条”。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充分依托110联动、网络、报纸等平台,畅通群众诉求。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新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保国、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张金城

  30.医院改制问题、民营医院发展问题。完成市属18家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积极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大力支持民营医院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支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领办、创办各级各类非公立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保国、梁衍邦、廖明早

  31.医疗卫生保障建设、社区农村医院发展问题。加强新农合基金的筹措和监管,提高参合率,落实各项补偿政策,确保制度运行平稳。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人均经费标准不低于2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0%以上。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完成6个县(区)医院项目建设和7个乡镇卫生院改造,开工建设10县(市)区卫生监督中心和3个120急救中心项目,强力推进医院“倍增计划”,实现新增床位1260张。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 责任人: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衍邦、廖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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