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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育发展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32.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监管,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公办中小学进行有偿补课乱收费、以学校改制为名乱收费、以进校推销和强制购买教辅材料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或自费生等名义乱收费、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等重点突出问题,为《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洛阳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张建伟
33.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多、乱、散、黑”问题。通过清理整顿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多、乱、散、黑”问题,使符合办学条件、具备办学资格的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更加规范。使存在问题的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得到有效治理和改善。对办学思想不端正、行为不规范、质量低下的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予以取缔。对未经任何机关、单位审批的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完成时限:2012年8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庆真
34.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择校、招生公平性问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实行凡进必考,不断优化教师资源。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职业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不断加大对偏远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在资金、项目安排上向薄弱学校倾斜,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肃招生计划,杜绝超大班额,严格控制大班额,大班额数量至少下降50%。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为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20%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 。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经权
35.农村教育资源匮乏、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加大对农村偏远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在项目安排、评优表先、教师培训等方面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师素质,稳定教师队伍,逐步缩小城乡学校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情感关怀。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尤永政
36.在职教师兼职、办班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规范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兼职及办班违规问题,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雪娟
(八)食品安全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37.关于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从即日起,用1个月时间,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快推进学校食堂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工程创建,提升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侯超英 责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经权 市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尤东坡
38.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取缔生产、销售散装食用油问题。从即日起,用1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取缔生产、销售散装食用油,确保全市人民食用油安全。
第一责任人:市工商局局长 和剑光 责任人: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市质监局副局长 尹三聚
39.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问题。从即日起,用3个月时间,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第一责任人:市质监局局长 袁文忠 责任人:市质监局副局长 尹三聚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市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尤东坡
40.关于加强对小餐馆、小副食店、前店后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超市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管问题。从即日起,用5个月时间,开展集中专项治理,使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第一责任人:市药监局局长 司志华 责任人:市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尤东坡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吉建斌
41.关于加强农药、化肥残留监管问题。从即日起,用3个月时间,基本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在种植环节的使用,基本杜绝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使用,实现全市水果、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检出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工作目标。
第一责任人:市农业局局长 王须才 责任人:市农业局副局长 敬志印
42.关于加强定点屠宰场及动物产品检疫问题。从即日起,用6个月时间,认真整改定点屠宰厂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检疫监督和规范化操作,切实提高我市定点屠宰厂检疫监管水平。
第一责任人:市畜牧局局长 梁忆东 责任人:市畜牧局副局长 李治力 市动检所所长 张江宏
43.关于加强私屠滥宰、定点屠宰场注水肉监管问题。从即日起,用6个月时间,严厉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实现私屠滥宰窝点查处率达到100%。以定点屠宰场向生猪及其肉品注水为监管重点,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堵塞漏洞,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肉类注水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维护生猪肉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第一责任人:市商务局局长 曾丹梅 责任人:市商务局副局长 郭卫彬
(九)就业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4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创业人员的创业形式进行认定,为其享受政策性小额贷款、创业培训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国家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每人最高可给予10万元的政策性小额贷款。全年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以上,提升创业人员的技能素质。加大资金投入。争取上级就业专项资金1亿元;发放政策性小额贷款12亿元,用于支持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充分发挥洛阳人才网在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平台作用,通过设立毕业生服务信息网、开通洛阳人才网手机版、开设《你问我答》栏目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增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场次。年底前举办不低于10场高校毕业生专题招聘会。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小琳
45.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再就业问题。积极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通过举办各类招聘会,促进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200场以上。年底前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万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以上。加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失业人员就业培训率达90%以上。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小琳
46.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问题。组织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劳动合同专项检查》、《最低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专项检查活动,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畅通劳动者权益投诉举报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渠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仲裁符合条件立案率100%。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闫少刚
47.侵害农民工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业介绍和打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城市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后,主管领导、主办人员在30分钟内带人赶到现场,控制事态,稳定局面,及时疏导,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力度。年度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其中调解结案率4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闫少刚
48.劳动合同规范性问题。加大宣传和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作力度,在媒体上公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做到必备条款完备。指导用人单位正确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通过执法检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非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第一责任人:市人社局局长 苗欣欣 责任人:市人社局副局长 闫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