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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社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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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连接“网上网下” 架起“沟通之桥”
  车已过户,可否申请经适房

  ■网友“柯达一刻”发帖:我父母有一辆价值11万多元的汽车,以前车主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已经过户到我父亲名下。我正在申请经济适用房,请问是否会受影响?

  ■市住房办答复:按照我市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家庭成员不能拥有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消费性轿车。如果你属于未婚人士,即使将车辆过户给你父亲,仍不符合申购条件。如果你是已婚人士,并在申购经适房前将车辆过户,则申请不受影响;但如果在提出经适房申请后才过户车辆的,就涉嫌造假,将无法选房。

  ■网友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记者跟踪

  市住房办经济适用房开发科负责人说,目前,凡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满一年);中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或无房户家庭(房改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商品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需满26周岁;申请人家庭成员不能拥有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消费性轿车;个体经营者注册资金不能超过10万元等。                                                记者 曾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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