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创建办组织人员,对老城区、瀍河回族区、高新区、洛龙区、涧西区等部分城区持续创建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以下地段脏、乱、差回潮严重:
老城区:春都东路水果摊占道经营,个别门店店外经营;民主街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严重。
瀍河回族区:陇海街水果摊、杂货摊占道经营严重。
高新区:南苑路与浅井南路交叉口水果摊、饮食摊等占道经营严重。
洛龙区:卫国路水果摊、食品摊、杂货摊占道经营。
涧西区:龙鳞路西苑路口至秦岭防洪渠段水果摊、食品摊、杂货摊等占道经营严重。
为严肃纪律,市创建办研究决定,对老城区东南隅办事处和道北办事处、瀍河回族区五股路办事处、洛龙区安乐镇、涧西区郑州路办事处、高新区城管局通报批评,并限3日内整改到位,整改结果7月9日12时前报市创建办。市创建办将跟踪问效,视整改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市创建办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