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据《河南日报》报道,到2015年,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城乡低保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7月4日,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出台《河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一系列利好消息传来。
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保障对象达149.72万,月人均补助148.5元,比2005年年底提高87.5元;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2010年年底保障人数369.55万,比2005年增加216.55万人。农村五保对象自2005年年初的19.55万增加到2010年年底的47.70万,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2005年的1200元、1000元提高到2000元和1200元。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城乡低保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提高。实施低收入认定办法,建立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救助标准和水平稳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落实城乡低保标准、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同时,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其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