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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论文造假者学位将撤销
  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记者 吴晶)根据教育部网站16日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直至解聘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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