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在刊物上发表文章《为官者应做到“十不”》。本报今日全文转发,并配发“洛平”文章,敬请关注。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靠他们带领人民群众去贯彻落实,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要靠他们带领人民群众去完成。做一个政治强、素质高、形象好、有作为,人民群众衷心拥戴的领导干部,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认为为官者要做到“十不”。
不背弃信仰。信仰是人类对崇高价值目标的追求。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不能没有信仰。中国共产党90年来的发展历程一再证明:坚定的信仰和为理想而奋斗甚至牺牲生命的崇高精神,永远是激励我们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是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制胜法宝。所以,信仰是指路明灯,信仰是胜利保证,信仰是立身之本。但在社会变革和经济转轨时期,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出现了思想迷惘、信念动摇、理想缺失问题;有的领导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在灯红酒绿面前打了败仗;有的甚至对马克思主义信仰表示怀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等等。说到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把这一要求作为长期实践和永无止境的过程。只有信仰坚定,才能经受“四种考验”、战胜“四种危险”;只有信仰坚定,才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信仰坚定,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生活中不迷惘,在各种思潮的冲击下不动摇,在金钱美色的诱惑下不蜕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不脱离群众。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正像毛泽东同志所比喻的那样:“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但是,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忽视了这一点,做了一些群众不高兴、不赞成、不满意的事情。有的干部宗旨错位,群众观念淡薄,对老百姓不问冷暖、漠不关心,冷冰冰一种厌烦情绪;有的干部显摆张扬,到基层警车开道、前呼后拥,不是雪中送炭,而是惊民扰民;有的干部脱离实际,好大喜功,热衷“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全然不顾群众的利益;等等。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任何时候,党的领导干部都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多到田间街巷想问题,多与困难群众交朋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甘苦、共患难、心连心;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搞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不摆不切实际的花架子;要切实为民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难,我有所帮;民有所需,我有所为;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期提出更合民意的发展思路、更合实际的工作安排、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不贪爱外财。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拿现代的理念来解析,这种“道”,既是有形之“道”,即法律、规范的制约;又是无形之“道”,即道德、良心的约束。所以,要获取金钱,就必须符合党纪国法和伦理道德规范,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和昧心之财。那种用不正当手段,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攫取钱财,是极为可耻的,势必要被党和人民所唾弃。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崇尚清费廉取,不追求奢侈浮华;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能总想着当官发财;要珍惜党和国家给我们提供的优厚待遇,不能额外索取。要始终保持警惕,不为利欲所动,不为金钱所惑,在不法不义的“外财”面前,要勇于拒绝、善于拒绝,经常以陈毅元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明训自警自勉,决不能因为不正当利益的索取,断送自己的政治生命,断送人身自由,断送家庭幸福,断送子女前程。 (下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