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目前全国共有出租汽车126万多辆、经营企业8400多家、从业人员200多万人,存在公车公营、挂靠经营和个体经营等多种模式。对不少出租车司机而言,份钱高、工作时间长、休息权得不到保障是常态。
日前,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会在湖北十堰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表示,逐步推行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在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或经营权到期再分配时,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作为取得和延续经营权许可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核心观点
观点一
保障休息休假权,最简单的办法是减免休息日份钱,让司机敢于休息。
观点二
份钱调整应“两手抓”:一方面企业测算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观点三
不同经营模式的企业,都要逐步建立集体合同制度,解决驾驶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
对话人
《人民日报》记者 陆娅楠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 王丽梅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 张贝
一问
如何保障休息权利
记者: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3个多月了,目前在不少城市,出租汽车司机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权都没能落实,保障驾驶员的休息休假权到底难在哪里?
王丽梅:一些地方出租汽车司机的休息权还不能得到切实保障,并不是司机的休息权被禁止了,而是司机通过算经济账,发现如果休息,自己还要照样上缴班费或者说份钱,觉得吃亏了,所以选择了放弃。
企业都希望员工能为企业创造最大的价值。在出租汽车行业,这个价值是通过班费或份儿钱来体现的,但是在创造价值与员工付出之间要有一个合理的比例,以保障员工、企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最简单且行之有效的做法,是在过去班费的基础上减免休息日的那一部分创效指标。实行这种方法的地方,司机的休息权确实得到了保障。但是,劳动关系是复杂的,核减休息日班费的前提,是司机的班费指标是否合理。
记者:保障驾驶员的休息休假权,可以从哪里实现突破?地方上有哪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张贝:保障司机的休息休假权,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减免休息日的份钱,为驾驶员创造能够休息、敢于休息的客观条件。
一方面,各地正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要求,制定地方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探索实施服务质量信誉招投标制度。保障驾驶员的休息休假权,会作为重要的考核因素予以考虑。
另一方面,各地可以借鉴广东深圳、湖北十堰和江苏溧阳等地的做法,或建立“歇人歇车、带薪休假”的休息制度,减免休息日份钱,或按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替班驾驶员,建立轮休制度,为驾驶员休息提供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
二问
怎样核定份钱标准
记者:目前,出租汽车驾驶员反映比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就是份钱过高,但是企业又强调这是合理运营成本,份钱的调整有没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怎么调?
王丽梅:根据城市运输需求、运力总量,可大致算出每台出租汽车合理的月收入。再根据这个参照指标,扣除企业经营成本等,便可得到一个比较合理的份钱指标。鉴于出租汽车行业高风险、高强度的特点,司机收入应该高于所在城市的平均收入。
张贝:在测算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规范出租汽车行业份钱上,可以借鉴上海经验。
今年,上海市在历年审计调查的基础上,正式实施出租汽车行业企业成本规范制度。企业于每年4月底前填报统一的数据表。上报数据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收入项目,包括承包金收入等;另一类为成本项目,包括车辆费用、驾驶员费用等9部分。根据企业上报的数据,并综合审计调查结果,形成出租汽车行业收入成本项目规范表。
成本规范,有助于提高企业成本核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保障驾驶员利益,规范企业的合理利润,同时为政府在运力投放、运价调整、承包金指标设定等政策出台前提供决策依据。
今年是上海出租汽车行业正式实施成本规范的第一年。1月~4月,上海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上海职工平均工资25%。
记者:调整份钱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利益妥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驾驶人员可能处于弱势方,那么应该如何保障其话语权呢?
张贝:调整份钱要科学合理地反映各方利益诉求,还是要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由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协商,或者由行业工会和出租企业协商,或者由出租汽车企业与本企业工会协商,合理测算确定份钱,使驾驶员在合理工作时间内、正常市场情况下,能够完成工作量并有合理收入。
三问
能否落实社会保障
记者: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是没有任何社会保险的,企业是否有义务解决每一位驾驶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王丽梅:出租汽车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出租汽车行业也有自己的特点。这个行业,司机既是一线劳动者,又是经营者。他每一次的服务与收费,既是劳动过程,又是经营过程。这种生产经营方式在其他服务行业是不存在的。
这种特殊性也造成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难点。因为有相当一部分驾驶员属于挂靠经营,与企业只有经济关系,即双方只签订经营合同,双方没有劳动关系。那么,从法律上讲企业就没有义务给这些驾驶员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不存在解决其社会保障权益的问题,但应该规范这种关系。
出租汽车行业要长期、持续、稳定、高品质地为社会服务,推行企业员工制模式很有必要。如果有企业认为,保障司机合法权益就必然减少企业利润,那只能说明这个企业很短视。
记者:在多种经营模式并存的行业现状下,要切实落实驾驶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该从哪里入手?交通运输部门有哪些监督或引导政策?
张贝:不同经营模式的企业,都应逐步建立行业集体合同制度,努力解决驾驶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
目前,也有一些地方的经验值得借鉴。
像湖北十堰取消挂靠经营,推行公车公营(出租汽车公司全额承担投资风险,拥有汽车的产权和经营权);在出租汽车行业推行“员工制”经营模式,彻底废除“二老板”这一中间环节,公司直接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只承担燃油消耗费用和交纳班费,车辆维修费、检测费等所有税费和经营风险、安全风险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还为驾驶员缴纳社保金。推行公车公营后,驾驶员风险保证金由原来的6万元降为1万元,年收入由3万元左右提高到4万元以上。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