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首部国家级专项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即将正式发布。《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要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项目,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确定了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例如,公共教育领域的义务教育免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
《规划》按照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每一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基本标准。根据《规划》,国家将实施一批保障工程,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以改善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条件,健全服务网络。
《规划》提出,要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发展机会均等。
《规划》还要求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规划》要求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坚持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规划》全文约3万余字,包括序言和正文,共1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