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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减一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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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下放审批权
我市“三减一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全市审批时限平均压缩32.19%,审批环节平均压缩20.88%,市级向县以下下放项目6个……今年以来,围绕机关作风转变,我市开展“三减一放”工作,对全市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减少收费,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缩短承诺时间 精减办理环节

  此次优化审批工作流程,涉及58个职能部门的272个行政审批事项中的464个分项,收费项目36项,行政审批累计法定时限为7886天。

  经过“三减一放”审核确认后,全市审批时限减少1220天,平均压缩32.19%;审批环节减少422个,平均压缩20.88%;市级向县以下下放项目6个,取消项目2个。新取消收费项目1个,实际保留收费项目35个。

  在累计承诺时限上,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缩减天数最多,均在80天以上;市科技局、市宗教局和市残联缩减比率最高,均超过70%;在累计办理环节上,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删减环节最多,均在30个以上。除极少数职能部门的部分项目外,各职能委局(办)均在不同层次上缩短承诺时间,精减了办理环节。

  已上报备案的14个县(市)区中,审批时限减少11998天,平均压缩36.54%;审批环节减少2414个,平均压缩25.21%。

  减程序:“一审多核”变“一审一核”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我市对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逐项逐环节进行深入梳理、优化、再造。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规范审批环节,能压减的压减,能合并的合并,能下放的下放,变“一审多核”为“一审一核”,原则上在现有审批环节基础上再减少20%以上。

  压减——凡审批环节为同单位同一科室多人审批的,保留科室负责人审批,其余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凡审批事项需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的或委局长办公会会签的,保留一个审批环节,其余审批环节予以精减。

  合并——凡是审批环节为同单位多个科室审批的,改为科室集体会签或将多个科室审批职能整合归并同一科室,由该科室负责人审批。

  放权——凡审批事项中申报材料涉及较强专业技术的,单位分管领导或委局长办公会会签的审批环节下放至专业技术科室负责人审批。

  减时限:比原承诺时限平均缩短20%

  为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承诺事项的即办率,我市参照外地先进做法,对58个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承诺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原则上比原承诺时限平均缩短20%。

  凡审批环节不涉及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听证、公示、市政府决策等简单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当场办结的一律当场办结;凡多层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承诺事项,能当场办结的一律当场办结,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

  减费用:浮动性收费按下限标准执行

  为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经济负担,我市在去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对依托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的收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

  凡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一律取消;符合法律法规的,但没有业务发生的一律冻结;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规定有上下限幅度的,统一按下限标准执行;对部分涉及面较广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限定收费标准。

  本报记者 闫卫利 实习生 郑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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