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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莉莎 |
核心提示
昨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洛阳市中心支局了解到,自8月1日起,我市将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通过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等措施,大力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新政将涉及我市500余家外贸企业。
1 外贸手续大大简化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单位需凭此证向海关出口报关、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由于之前外汇管理部门需要对企业进出口货物进行逐笔监管,所以,我市外贸企业在办理出口收汇时,需先到外汇管理局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再到海关部门报关,最后再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
从8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出口收汇也不必再逐笔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只需通过国家外汇局管理服务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vn/asone),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网页办理相关业务后,就可直接到商业银行办理结汇。外汇管理局洛阳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措施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之前,企业往返于外汇局和海关之间,办理一笔业务大概需要1个小时。而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单后,企业省去了来回奔波,办理一笔业务10分钟就能搞定。”该负责人介绍,此外,自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也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2 外贸企业将分A、B、C三类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数据。而市外汇部门依托这一系统,分析企业主体及宏观经济的外汇资金流向情况,实时掌握企业动态,对存在异常的企业可进行重点检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
8月1日起,我市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企业分为A、B、C三类:A类企业可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须联网核查。对B类、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其中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
这也意味着,A类企业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将简化流程,获得极大便利。不过,外汇管理局洛阳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分类实施动态调整,A类企业如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将被降为B类或C类;而B类、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规范经营,分类监管期满后也可升级为A类。
3 有利于扩大我市对外贸易规模
目前,我市登记备案的外贸企业共有500多家,其中,经常开展对外贸易业务的出口企业有300余家,进口企业有100余家。近几年,我市对外经济发展势头迅猛,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洛阳市进出口总值为8.2亿美元,其中进口值1.9亿美元,出口值6.3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洛阳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对外汇管理提出的必然要求。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一对应、逐笔核销”的管理方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为促进外贸发展、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内外贸规模的迅速扩大,贸易形势、结算方式和币种更加复杂多样,企业等市场主体对贸易便利化的需求日益提高。
“改革后不仅节约外汇管理资源,降低外贸企业成本,满足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更有利于促进我市对外贸易规模迅速扩大。”该负责人说。
记者 李迎博 实习生 蓝丹阳 通讯员 李奇朋